·聚焦发行制度改革·重整投行业访德邦证券总裁王韬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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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 04: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保荐制度的推行,将促使投行业务发生深刻变革,有助于一批扎根于行业研究的金牌投资银行家即保荐人脱颖而出。德邦证券总裁王韬光博士日前向记者表示,从长远看,那些具备市场适应能力、将投资银行作为核心业务的券商将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符合市场化要求 王韬光认为,与通道制度相比,保荐制度显然更加符合市场化运作的要求。通道制作为一种配额制,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与市场化运作的要求是不相容的。 通道制度的实行,还阻碍了证券公司投行业务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发展进程。去年即便是最出色的证券公司投行部门也只完成了8家企业的发股上市。一些大券商的投行部门由于长期开工不足只能裁员,有的券商投行部门的人数从过去的160多人一下缩减到60人。 王韬光告诉记者,保荐制度在英国二板市场和香港创业板市场实行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处于初级阶段,保荐制作为一种相对市场化的发行制度,对改变目前存在的部分上市公司高管投资者权益意识淡薄、相关知识和运作管理能力欠缺等状况将起到积极作用。 推动投行职业化 王韬光指出,保荐制度实施将有助于在中国证券市场催生一批投资银行家。依照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证券保荐管理暂行办法》,保荐人除满足证券从业人员的一般要求外,还必须最近3年内担任过2家以上境内公开发行和上市证券主承销项目负责人,且最近2年内至少担任过1家项目负责人。 据他估计,实行保荐制度后,能够被证监会批准担任保荐人的数量,不会高于目前通道的数量,保荐人作为证券市场投行业务的稀缺人才,势必成为各家券商竞相争取的对象。而保荐人身价的提高,将促进其恪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敬业专业的承诺,更好地履行保荐义务。 保荐责任如何把握 采访中,王韬光也对保荐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首先,根据要求,保荐机构应对发行人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进行审慎的核查。王韬光认为,保荐机构可以从形式上和程序上进行核查,但不应该要求保荐人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实质性审核,更不应该让保荐人负连带责任。 其次,根据保荐制度要求,保荐机构应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签阅发行人持续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向证监会提交的文件或做出的陈述。王韬光认为,保荐机构是否有能力和手段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如预盈或预亏作实质性判断,尚需进一步探讨。 第三是在保荐工作的监管措施方面,保荐制度将发行人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视作保荐机构的严重责任。对此,王韬光认为,应当让市场来判断发行人的做法是否属于蓄意。上海证券报记者张炜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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