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立法提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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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 00:43 中华工商时报 | ||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表示,国资委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着重将在六个方面积极推进国资监管机制的完善。 一是建立法律法规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国资委正抓紧起草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相配套的《企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办法》、《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办法》、《企业国有 二是抓紧出资人的层层到位。抓紧组建省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实现地方政府出资人到位,同时推动国有企业加快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具备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步伐,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完成重组改制的基础上到境内外上市。 三是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核心内容包括:建立公平、公正的企业国有资产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建立完整严密的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评价体系;建立有效的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 四是推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重组。对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重要的资源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国有经济要成为主导力量。 尽快健全企业依法核销呆坏帐和不良资产的规定,规范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理顺国有资本退出机制和企业优胜劣汰机制。加大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力度,力争再用5年时间,使需要关闭破产的困难企业和资源枯竭的矿山退出市场。 五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使企业依法进行经营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和发挥资源潜力。 六是加强和改善企业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14B6)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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