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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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 06:54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南昌电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江西省正式启动了南昌县、分宜县、贵溪市、崇义县、吉安市、樟树市、婺源县等7个试点县(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首批项目试点县(市)的农民如在7月底之前自缴了农村合作医疗费用,8月1日起就可按规定报销。 据了解,江西各试点县(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启动后,将尽快建立起由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适当支持和社会多方筹资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有关部门将 农民的个人缴费及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资金,每年将一次性收缴,存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中。农民每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低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方还可相应提高缴费标准。缴纳合作医疗基金时,农民可以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若年内没有动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可以安排一次常规体检。 各试点县(市)将及时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检查项目》,并给每户缴纳了费用的农民制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农村合作医疗具体补助范围由各试点地区自行确定,但未列入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所规定的药品、未列入《农村合作医疗检查项目》的检查项目的费用,车祸、自杀、酗酒、工伤事故等医疗费,除急诊外未经逐级转诊而发生的医疗费,均不给予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作者:冯丽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3-7-12星 级: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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