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场费”之争惊动北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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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 16:41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原 昨天中午11点41分,上海炒货协会接到中国商业联合会发自北京的正式函件,征求召开“供货商、零售商行业座谈会”,拟邀请国家商务部和其他部委领导、北京商委、上海商委、相关的地方政府官员,以及知名企业和供货商等。这是6月13日上海炒货协会公开叫板家乐福以来,我国国家级有关部门首度公开关注。此前,上海商委等部门对此事件均有了解和 该函件称,“这类现象一再出现且愈演愈烈,说明矛盾由来已久,根深蒂固。” 当天上海炒货协会举办法律研讨会,一致认定家乐福的合同条款存在不合理地方,并指出家乐福在履行合同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之嫌。这是炒货协会和家乐福“冷战”多日后,首次拿起法律武器以维权。 家乐福违约事例 1、供货合同第2.13条约定,家乐福老店翻新,供应商要支付每店2万元人民币。律师指出,履行此条约时,既没有征得供应商对此的确认,又没有取得供应商的同意,仅凭家乐福一家认定就在供应商结算款中自行扣除。这完全违反了诚实信用的民事活动原则。 2、供货合同第1.1条约定,DM海报费每次收取2000元。律师指出,履行此条约时,家乐福每次向供应商收取2340元,即在2000元的基础上,加17%的增值税。但是所开发票竟是普通发票,而非增值税发票。这完全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大结局:消费者“买单”? 记者得知家乐福对炒货商的态度已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不仅从傲慢变得有礼,而且还允许个别地去除某些不合理收费! 听闻这一好消息的同时,记者不禁担忧,如果家乐福从供货商处收取的费用减少,必然影响其利润,那么急于在中国大扩张,需要高利润的家乐福,日后其卖场的商品,比如炒货,会不会涨价呢?进场费之争的最后大结局,会不会是由消费者“买单”? 浩英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春泉认为,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对此,阿明瓜子的老板也不否认这种可能,但强调,如果不去除这些不合理收费,最终损害的还是消费者,因为利润微薄的状况下,企业产品的质量只能越来越差。大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吴栋提出一个新观点,他认为,去除这些不合理收费后,炒货企业获得新发展机遇,企业做大做强后的规模效应,可以将成本降低,从而降低产品售价。 据介绍,不久前沪上不少知名度较高的炒货企业,已经和家乐福私下“沟通”过了。他们不仅获得书面协商的通知(以往是一个电话),而且获得了修改合同,商谈合同的平等地位(以往似乎只能排队抢着签字)。目前,虽然11家常务理事企业还没有与家乐福签约,但是都对事件的前景更为乐观。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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