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谷电价政策重新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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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 12:01 粤港信息日报 | ||
记者 伊晓霞 熊满蓉 通讯员 莫建斌 广东省从8月1日起将实行新的峰谷电价,与4个月前实行的旧方案相比,峰谷电价的时段和比价都有了调整,由原来的“三八式”改为高峰、平段、低谷各为6、10、8小时,高峰与低谷时段平均价差为0.42元/千瓦时,并且独创地将广东省各市分成两组来实施。 高峰缩短2小时 据广东省物价局价格处处长陆祥生介绍,广东省4月1日在大工业用户中开始实行峰谷电价时,时段设置为高峰、平段和低谷,各为8小时,俗称“三八制”。而新的峰谷电价政策则调整为高峰6小时,平段10小时,低谷8小时,同时,根据实际用电负荷曲线情况,借鉴错峰的办法,将全省各市(含下属直供管县)分为两组,把早峰和晚峰定义为第一组的高峰,把午峰和晚峰定义为第二组的高峰。据悉,在全国施行峰谷电价的省份中,只有广东省作这样的设置,可以说是广东的独创。两组的具体时段划分分别为:第一组:佛山、江门、珠海、肇庆、东莞、茂名、梅州、河源、汕尾、揭阳。高峰:9∶00—12∶00;19∶00—22∶00。低谷:0∶00—次日8∶00。平段:8∶00—9:00;12:00—19∶00;22∶00—24∶00。第二组:广州、中山、惠州、韶关、湛江、汕头、清远、阳江、潮州、云浮。高峰:14∶00—17∶00;19∶00—22∶00。低谷:0∶00—次日8∶00。平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 原方案中,高峰时段的设置是7∶00—12∶00和19∶00—22∶00。广东省经贸委副主任陈建辉介绍,这样的设置原是为了便于生产,但在几个月的实践中却发现出现三个峰:早、午、晚。也就是说,原方案中负荷的早峰、晚峰是削下来了,但午峰却被推高了。因此,在新的方案中,根据各地负荷曲线的实际情况,将全省分为两组分别设置峰谷时段,使广东省在峰段均为6小时的基础上,错开了早峰和午峰,避免了目前只削减了早峰而提高了午峰的状况,对早峰、午峰都起到了一定调节作用。 调整后峰期电价低于上海 除了峰谷时段各有增减外,新调整的方案中,峰谷的比价也适当降低。据陆祥生介绍,峰谷比价将从由原来峰:平:谷=1.5:1:0.5调整为峰:平:谷=1.35:1:0.6。 虽然调整后的方案中,峰谷比价减小了,但其差价还是可以发挥价格优势。按照新的方案,在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直供直管范围内,高峰与低谷时段电价的价差平均约为0.42元/千瓦时。 按照新的方案,广东省高峰期时段的电价平均为76.8分/千瓦时,略高于江苏省71分/千瓦时的峰期电价水平,但低于上海市的91.9分/千瓦时。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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