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国有人才流动 尽快建立人才“自流”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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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 12:01 粤港信息日报 | ||
金玉振 据报道,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湖南省出台了一系列民企人才政策,鼓励公务员辞职到民企工作,具体包括辞职者照样享受国企待遇;可以领取最高5年的基本工资补偿;到民企发展的公务员今后可以回原行政机关。武汉市最近也提出鼓励党政机关干部“下海”,采取除兼职外的形式经商办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不仅可兼薪,而且上述人员脱离机关、事业单位 两地出台该项政策目的是加速国有人才向民企流动,这一点毋庸质疑。湖南省人事厅就表示,将逐步在职称评审、人才引进、人才培训等方面,对民企与国企一视同仁,把国企的人才待遇纳入到民企人才当中来。但是,“公务员带薪下海”是不是最好的人才流动设计?也许决策者并没有进一步考虑。 对于此政策引起的反响,最一致的看法是,这种政策容易导致腐败、官商勾结现象滋生的危险,以及可能会给公务员队伍建设带来负面影响,这说明该人才流动设计并不是最好的。 “公务员带薪下海”政策,本质上反映了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的人事社保制度不合理的现状。过去我们的所有经济活动都是以国企为中心,所有的制度设计也是以保护国企利益为中心,在传统的人事社保制度下,国家将人才“截流”在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结果形成行政部门垄断知识产出和人力资本的局面。 而在现有人事制度下,人才进出的机会成本太高,这从根本上限制了人力资本的自由流动。试想,让一个过惯了优厚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的人员,去选择毫无保障而又“前途未知”的民企,显然失去的要比得到的多。 对民营企业的扶持不能靠主观想象,要遵循经济规律。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就包括各种资源和要素的自由流动。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人才“自流”渠道,对现有人事社保制度进行重新设计,把民企的人事管理和从事民营经济的人才管理纳入到全省甚至全国人才资源的整体规划之中,同时加快人力资本市场化。 其实,如果给民企与国企相同的人才引进和人事社保制度,人才就会自动流向民企,根本用不着外加行政手段。一位民企老板对记者说,给民企公平就是最大的扶持。如对民企引进的人才,在户籍、档案管理、社会保障方面给以与国企相同的政策和待遇,由于民企机制灵活、效率高,有利于个性发挥,必将吸引大批有才能有抱负的人才进驻。 只有各类人才在所有经济单位中畅通流动,民企才会获得高质量的、适合自己“血型”的“人才血液”,而国家也不会再为这些人才另外付费。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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