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在职人员不得出资办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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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 11:50 《理财周刊》 | ||
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人士详解新政策 文本刊记者 张学庆 问:新政策放宽了民间资本市场的准入领域。具体而言,在职人员可以投资哪些企业呢? 答:在本市的企业登记中,在职人员可以向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各类企业出资入股,同时应履行遵守与现供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关竞业限制、保守商业秘密等义务。 问:哪些在职人员不能办企业?答:前4类人员不得出资入股,后2类人不得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国家公务员以及依照(市编办认定的行政事务执行机构)和参照(党的机关、工青妇机关、市委组织部认定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民主党派机关、社会团体机关)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人员; (3)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 (4)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的5种人及《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8种人;(6)法律、法规、规章和党政纪规定不得出资设立企业或者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厂长)的其他人员。 问:如何保证这一政策实施? 答:工商部门将采用“告知承诺”制度,明确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工商部门在受理在职人员出资入股登记申请时,将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告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纪规定不予核准登记的内容,同时申请人必须作出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为此,工商部门设计了专门的《告知承诺书》。 问:个别投资者若不实承诺,有何惩戒措施? 答:上海市工商局还制定了相应的市场监督机制以有效地制止因扩大出资者范围后可能出现的问题。 一是对个别投资作不实承诺的,工商部门将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示,如在网上公布等。 二是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三是对不实承诺的行为,工商部门还可以将其列入内部监控范围,对其在今后的工商登记和管理中做出相应的限制,并将有关情况提供给专业信用征信中介机构,对其违反诚信行为进行必要的惩戒和约束。
问:小企业在注册时,是不是有一万元注册资金就够资格了呢? 答:小企业应该有多少注册资金,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是哪一种小企业,是公司制企业还是非公司制企业,如果是公司制企业,最低的注册资本标准也要10万元;如果是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根据你的经营范围1万元,一般性还是可以创办成功的。非公司制企业,因为对注册资金是比较宽松的,在法律上讲实行的是申报制,而不是实缴制,也就是说你不需要验资,你根据创办企业的实际情况,向注册部门申报就可以了。 问:如何注册一家小企业?在注册资金上有没有限制? 答:注册一家小企业首先应该明确你注册的是哪一种类型的企业,比如说是独资企业还是合伙企业或者是有限公司。前两种是非法人企业,法律上规定不需要验资,实行申报制,也就是说申请人根据自己开办企业的具体情况以及打算投入的资金向注册部门申报即可。这个资金概念应该是广义的,包括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以及其它财产权利的作价。第三种有限公司,其开业资金在法律上叫注册资本,与前两者是不一样的,实行实缴制,也就是说注册资本应该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取得验资报告,工商部门才能予以认可。根据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的不同,咨询服务业10万人民币以上,零售为主的商业30万人民币以上,批发为主的贸易应该50万以上。这三个档次的规定是最基本的,根据具体的经营范围,比如说用"企业发展"名称的企业,按照相应的规定应该300万以上,从事投资行业的3000万以上,从事拍卖的100万以上,等等。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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