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 02:1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2003年7月7日-9日,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莱芜艾史迪生化有限公司分别收到了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和应诉通知书,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3年7月7日受理了莱芜市城市信用社提起诉讼的借款担保合同欠款纠纷一案,并将于2003年8月14日开庭审理。 莱芜艾史迪生化有限公司分别于2002年7月19日、2001年5月12日(2002年11月13日办 根据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3]莱中民初字第162号),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裁定如下: 1、冻结本公司在日照泰山洁晶生化有限公司的4700万元股权,未经批准,本公司不得自行转让该股权,该公司不得向本公司支付股息和红利; 2、冻结本公司在青岛泰富磨具有限公司的437.5万元股权,未经批准,本公司不得自行转让该股权,该公司不得向本公司支付股息和红利; 目前公司正准备积极应诉,并与有关方面进行协商,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项。 特此公告。 2003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