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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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 01:0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7月9日上午在公司南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3500万元人民币成立南宁金湖时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有关事项。 基本情况简介: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3)10号文,决定给予我公司建设中的金湖广场项目的地下商场土地使用权,按国家政策规定必须经过挂牌出让程序。(有关金湖广场项目的详细情况见2001年12月29日、2002年5年22日、2003年6月25日《上海证券报》)公司董事会现决定将公司原已投入该项目的投资额3500万元人民币(含部分现金,数据截止6月20日)作为对南宁金湖时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额,并由该公司参与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竞标工作及今后的工程建设工作。 南宁金湖时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介绍: 一、名称:南宁金湖时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 三、出资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35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92.11 %南宁南百世华家电有限公司,出资额3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7.89%(该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公司,我公司持股比例85.2%) 四、注册地:南宁市朝阳路39号 五、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国内贸易 六、法定代表人:陈民群。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9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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