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带着权力进市场“犯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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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 21:45 南方都市报 | ||
沈峰 “官商”,自实行市场经济以来,一直是社会上重点“炮轰”的对象。因为,所谓“官商”,就意味着一种“权力经济”,直接破坏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公正和公平。中央明令禁止国家公务员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让机关干部下海经商,这不是与有关精神相悖?对于这一点,榆树市委有关官员说:我们并不是号召机关干部去做买卖,而
由于离岗期间这些干部的职位、身份、待遇三不变,本身就没有危机感。同时,干部带着职权官衔进入市场,最直接最有效最省劲的还是利用权力影响搞经营。虽说该市明确规定:不准利用职权搞不正当创收;不准依靠部门行业特权搞垄断性经营活动等。可是这样就可以杜绝违法违纪发生吗?我看不能,市场经济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平等竞争。而头戴乌纱帽的官员与无权无势的普通百姓开发或经营同一种商品,即使口头上说一千遍“平等竞争”,又有谁相信呢?干部带着权力进市场本身就是一种“犯规”行为。 早就有经济学家指出,“发展私营经济需要公正,这是私营经济发展的最基本规律。所谓公正,关键是要保障每一个投资者都必须在市场竞争中享有平等的竞争地位,并由社会通过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手段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长期发展提供基本条件。通常,人们从‘起点的公正’到‘过程的公正’两个方面来强调公正的意义”。因此,国家公务员兼职做私营老板,无论从“起点”还是“过程”,都无任何公正可言。应当强调的是,无论动机和出发点如何,吉林省榆树市催生“官商”,让干部“离职锻炼、建功立业”的想法,违背了经济规律,有点“与虎谋皮”的味道,不仅难以“心想事成”,而且只能“事与愿违”。至于说走官商之路,可以发挥党政机关的人才智力优势,培养一支“懂经济、会管理的干部队伍”,更是南辕北辙。 市场经济不是“仕场经济”。让“干部起带头作用”,人民群众是欢迎的,然而,我们还应深刻领会这句话背后的含义:干部带头面对困难和挑战,而不是在附加的种种优惠条件之下,否则,带头致富尚未做到,市场规则已遭破坏,这“得”与“失”谁能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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