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卫华:撤乡镇政府机构有利税费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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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 12:41 粤港信息日报 | ||
记者 黄宙辉 广东省出台的《广东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不单在农民中引起强烈反响,众多的专家学者也对之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昨天,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税收&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教授接受《粤 《方案》有超前性和可操作性 “在全国我没有看到过比这个更全面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杨卫华说,这个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超前性,如果能落到实处,将带给农民很大的实惠。全国农民减负的目标是20%,而广东一下子就提出是农民减负50%以上,减负幅度比较大。同时,改变了以前农业税收分实物税和货币税征收,征收对象也由土地变成了土地上的农业总收入,统一规范了农业税的征收。 不过,他对《方案》中“除烟叶外,只征收农业税,不再征收农业特产税”中还保留“农业特产税”表示了不同看法,主张把这个名词取消,而在烟叶的生产和收购时征收两次的农业税。 撤销乡镇级政府机构 杨卫华认为,减少地方财政支出最关键的是精兵简政。据统计,在解放初期,全国每600人中有一人吃皇粮,到现在29人中就有一个。他说乡镇一级不应该再设立政府机构,而应该是县政府的派出机构,例如办事处。减少和尚先拆庙,撤销这级政府机构,减少扰民的因素,也有利于政令的畅通。他引用恩格斯的话“强有力的政府和繁杂的赋税是同一概念”,政府越多农民的税越重。 取消屠宰税只会让中间商得益 《方案》中提到“取消屠宰税”,杨卫华认为不明确,只会让中间商得益,而农民没有得到真正的减负。因为农民只养猪,不杀猪,杀猪的是中间商。取消屠宰税直接的受益者是中间商。应该规定屠宰的费用要降低,在中间商去收购生猪的时候在价格上要体现,使农民真正受益。 要有法规条例强制监督 农村税费改革,农民最担心的是改革只停留在纸上,以及过一段时间后税收会反弹。就《方案》来看,杨卫华说没有明确责任部门,是由物价部门,或是农业部门,还是财政部门来负责监督?他建议,“一事一议”等应该通过省政府用行政规章,或人大通过地方法规去强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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