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新政大修改 内地地产巨头倡议融资新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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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 12:30 粤港信息日报 | ||
京文 央行6月13日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影响远未结束。最新消息称,房贷新政已就具体内容做出较大修改,在多次征求业内意见后,相关实施细则正在会签,可望不久后出台。而有房地产商可尝试以债权证券化方式寻求新融资途径。 新政具体内容有较大修改 7月6日,在“天则华一资本市场论坛”上,“房地产与金融政策”再成热门话题。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说,对于银行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许多人视地产贷款为“原罪”,其实“不正确贷款”才是原罪。“不正确贷款”下的“权钱交易”、“没有监督的贷款”才是问题的实质。 任志强:债权证券化融资较可行 分析房贷新政施行后地产商融资方式可能的改变,任志强表示,缺乏除银行信贷之外的更多金融工具,在现有条件下,房地产企业必须探寻其他可能的融资方式。而股东利益、经营者利益和员工利益,则是房地产商应选择融资方式的基础。比较公开发行、股权私募的利弊后,他认为,利用综合销售结构通过债权证券化来出售房地产较为可行。尽管债权证券化操作复杂,并面临相关的管理和控制,但对房地产商而言,因可保留特殊目的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所以,能与投资者的经济利益保持一致,并提供额外的管理和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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