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新一届政府组成后,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目前,新设立、组建部门和单位的各项工作已步入正常有序轨道。
根据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和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国务院已经批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个部门“三定”规定,并已全部实施。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有五个特点:一是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加强监管和宏观调控职能,大力减少审批事项,增强服务功能。二是进一步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按照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或牵头负责的原则,理顺职责关系。三是体现了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内设机构的数量没有突破原 有规模,人员编制没有突破国务院行政编制总数,领导职数没有突破有关规定。四是确保了原有机构与新组建机构的平稳过渡。五是依法推进改革。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务院抓紧起草并审议通过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使银监会成立后能够正常履行监督职能,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原由中国人民银行行使的监督管理职权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