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经济适用房不经济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 10:12 经济参考报 | ||
或以次充好或趋于豪华 近日,哈尔滨市许多群众反映,有个别资金实力不雄厚的开发商,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上大做文章,把经济适用房变成攥黑心钱的途径,或以次充好,或趋向豪华,变相提高投资回报率,经济适用房成为老百姓的“闹心房”。 经济适用房不应是劣质房 记者在哈尔滨市通站小区的一户人家看到,窗户四周、墙角长满了绿毛,大衣柜里挂满了水珠,衣服长了霉点,整个屋里充斥着霉味。另一户人家的墙皮大面积脱落,棚顶像长了癞疮一样。据户主讲,这里是经济适用住房,入住一年多,因为墙壁和天棚隔三差五就掉皮或龟裂,他家已经刮了三次墙皮。在此居住的居民与物业公司人员交涉时了解到,这是开发公司建设时偷工减料造成的。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在哈尔滨市公滨城市花园小区内,有些楼房刚刚竣工,楼梯就出现裂痕,而一些正在出售的楼房中,天棚、地面、厨房墙面的裂痕随处可见。有些经济适用房未售房屋还是毛坯房,室内没门窗,卫生间无洗手盆等本该安装的必备设施。 通站小区居民李大爷一脸无奈地说:“我住平房住了几十年,托共产党的福去年住进了新房,谁知这新房压根儿就不是给老百姓住的,经济适用成了一句空话。政府给老百姓补的钱到什么地方去了?”一些住在经济适用房小区的群众表示,开发单位的行为已违背了政府的初衷,太让人失望了! “想买质量好的,就买商品房,别买经济适用房。”哈尔滨市公滨花园的售楼人员对买房人提出的质量问题如此回答。这种劣质的经济适用房使老百姓满腹怨言,也为居民的居住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目前,哈尔滨市有关经济适用房的纠纷接连不断,给社会带来许多许多不安定因素。 工薪阶层望房兴叹 经济适用房在一些开发商的“运作”下渐渐呈现出三种趋势:建设“别墅”化,买者“富人”化,监督管理“失控化”。应该享用经济适用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因此而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另一方面却出现了大批经济适用住房积压现象。 来自哈尔滨市权威部门的资料显示,这个市自1998年以来,共建成经济适用房面积850万平方米,其中仅售出480万平方米,有370万平方米处于闲置状态。难道是哈尔滨住房市场已经处于饱和状态?事实并非如此。统计资料表明,哈尔滨70%的市民有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有16万人持币待购。 在哈尔滨等待购房的大军中,多数是户均收入1.6万元至1.7万元的工薪阶层。按照国际通用方法计算,一套中等水平的住宅售价应为购买者年收入的3倍至6倍,高于6倍则难以形成有效的市场需求。但在哈尔滨市,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多定在2000元左右,一套使用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其房价也在十七八万,约为居民年收入的10倍。面对如此高的房价,众多的工薪阶层也只能“望房兴叹”。 一位开发商说,对开发商来讲,闲置的房屋每年要交纳不菲的取暖费、大量的贷款利息,这就促使开发商挖空心思在开盘时提高售价,将闲置房屋所产生的费用转嫁到消费者手中,形成“房价越高越卖不出去,越卖不出去房价越高”的怪圈。这些经济适用房不但没有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反而造成了建筑资源的巨大浪费。 防止经济适用房变“形”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实行的一项住房政策,所以有关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户均使用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但是,事实是,哈尔滨市建设的一些经济适用房往往越建越大,越建越豪华,老百姓根本买不起。 市民认为,根据全市居民的收入状况,超过100平方米的房子不是普通人能买得起的。但市里有关文件规定,经济适用房可以建成100平方米以上,这就违背了经济适用房的初衷,文件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也使开发商钻了政策的空子。 有关部门调查发现,哈乐滨市将经济适用房建成复式楼等超大、超豪华住房的现象非常普遍。例如,位于康安路二环桥下占地面积30多万平方米的运华广场堪称是全市最豪华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单户使用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即将竣工的三期高层楼全部是复式结构,最小使用面积160平方米,最大则达到280平方米,每套价格在70万到100万元。广场内配套设施非常豪华,游泳馆、网球场等休闲娱乐设施一应俱全,俨然成了富人的“别墅”。 据从事房地产生意的业内人士介绍,如果单纯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来建设,房子的利润肯定非常低,只有建设得高档、豪华才能谋取丰厚的利润。哈尔滨市群众呼吁:有关政府部门应当积极把有关经济适用房的要求落实到位,加强对承建开发商的管理和监督,防止他们打着经济适用房的旗号,建的却是既不“经济”也不“适用”的“豪宅”。 作者:吴晓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