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交割问题之前,笔者首先就交易所对于交割的有关规定中最重要的必备单证和有效期部分,做下列陈述:
必备单证:1国产标1#胶,在实物交割中,必须提供与实物一致的交易所指定的国家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检证(或检测/鉴定报告)原件。2:进口3号烟片胶在实物交割时,必须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赏检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外贸合同、《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
、《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复印件。检验方法为抽样检查,抽样地点须入库完毕后在指定交割仓库内进行,严禁在车站、码头等运输途中抽样。检验批量以100吨以上(包括100吨)为一个检验批次,超过100吨须分批检验。
2:有效期,(1)国产标1#胶在库交割的有效年份的第二年底,超过期现转为现货。当年生产的国产标1#胶入要用于实物交割,最迟需在第二年6月份以前入库完毕,超过期限不得用于交割。(2)进口3号烟片胶在库交割的有效期限为商检证签发之日起超过十八个月,超过期限转作现货。用于实物交割的3号烟片胶须在商检证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库,否则不得用于交割。(3)在库天然橡胶的商检证、质检证(或检测/鉴定报告)自签发之日起90天内有效。期满后,其相应的商品须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下次交割。
在看完上海期货交易所对天胶期货规定的交割规定的单证与期限后,我们首先强调一点,从对于期限中不难发现,对于进口胶源的交割,十八个月的时间仅有一年半,此举的目的无疑为了使交割质量得到保证,因此前期传出国储胶源可能会流入期货市场的消息纯属不理解交割规则,因为从国储局发布拍卖进口三号烟片胶,基本上都是1996、1997年时间段的陈胶,其进口签发商检证的时间距离现在已经远远超过18个月,因此国储胶在笔者问讯交易所交割部时,得到了按照交易所交割规定不允许交割的真正原因也就在于此。
关于进口胶源三号烟片胶交割的另一敏感话题,就是进口胶源中配额内部分,从广义上来讲,批配额内A类属于来料加工、进料加工,B类属于一般贸易进口,其中Al类不允许进入交割已经得到市场共识,而B类一般贸易形式下的进口三号烟片胶,进行交割,截止目前为止仍有一些参与期货市场贸易商不得熟知,在这里笔者需要解释一下,B类一般贸易形式的进口胶源分两部分,其中一部分是企业自用,第二部分是内销,企业自用从字眼上不难理解是进口胶源,包括三号烟片胶在配额内一般贸易形式下进口之后,只能用于用胶企业作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而不允许用于流通领域进行买卖。关于这一点,交易所的交割规则上虽然没有谈到,企业自用部分不允许交割,但实际上一旦进入交易所进行交割,就产生买卖关系,卖方用于交割卖出,而买方交割时买入,完成合约的转换之后,就等于最后进行了买卖,只不过这种买卖关于在期货市场完成,因此与国家规定的一般贸易形式下企业自用的规定相违背,因此交易所在审核卖方用于配额内进口三号烟片胶时,也是遵循这一基本原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对于交割环节的严格把关,也是为了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交易所原则上对于上述不符合交割标准的进口胶源是不准流入期货市场。就目前进口胶源的分配比例问题,笔者咨询国家计委有关负责人士,据介绍,国家发放关税较低的天然橡胶配额主要目的,在于减轻用胶企业的成本负担,而不是将配额胶源用于流通流域进行现货买卖,因此目前国内的进口胶源中,尤其是配额内的进口部分,其中绝大部分的是用于企业自用,而用于流通领域的配额胶源数量需要国家特批,因此数量非常之少,目前国内只有中化国际等国字号进口公司拥有这一部分数量极少的内销胶源。
因此,笔者在这里需要提醒拥有现货背景,尤其是一些有进口胶源的贸易商在参与沪胶期货市场时,一定要注意认真解读交易所交割规则。在以前的交易中,由于没有认真解读交易所交割规则,部分贸易商、现货商最终参与交割规则时,由于不符合交易所规定的交割标准,存在在进口证上进行造假的嫌疑。按照国家颁布的关于进口许可证的法律,擅自倒卖、涂改、伪造进口许可证,一旦发现要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笔者提醒贸易商以及现货商在沪胶沽空时,打算最终交货时,一定要注意严格审核自己手中的进口胶源是否符合交割标准,一旦不符合交割标准,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一旦被查处,将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新域期货信息研究室:王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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