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银监会接续央行监管职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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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28日 08:1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据新华社电4月2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原由中国人民银行行使的监督管理职权的议案》。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为了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特作如下决定: 一、由国务院依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 二、由国务院抓紧提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议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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