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4-224:16:15【记者赵民望兰州报道】
在日前结束的2003年甘肃省计划会议上,甘肃省认真总结了5年来全省国债项目的实施情况。有关人
士称:全省国债项目的实施成绩喜人,但存在的问题更不容忽视。特别是,国债项目建设中的管理不严、运作不规范等一系列
问题令人忧虑。据了解,甘肃省利用国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重重滞留挪用国债资金较多,配套资金到位率较低;项目违规招
投标和违法分包问题突出;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擅自超规模、超概算;前期工作不充分,深度和质量不高;工程建设进度缓慢
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给甘肃省国债项目建设蒙上了一层阴影。从全省国债项目审计反映的结果来看,地县政府部门滞留和挪
用国债资金问题严重:去年上半年该省审计厅对5个地州国债项目的审计发现,某州滞留挪用国债资金高达1亿元以上。河西
某县财政局挪用水库项目国债资金1100万元,某县旅游局将旅游景区基础项目国债资金400万元转为半年定期存款,某
政法单位挪用国债资金300万元。据有关部门深入调查,此资金有的给部门发了工资,有的用于弥补行政经费开支,还有的
搞了非国债项目建设。检查还发现,国债项目配套资金的到位率低。据审计署兰州特派办抽审的44个项目中,发现配套资金
到位率仅为32.3%,少到位配套资金6.74亿元。与此同时,项目违规招投标和违法分包问题突出。有关调查指出,国
债项目中有的未经招标直接签订合同,个别项目虚假招标,项目违法分包和转包等一些问题给项目工程质量带来严重隐患。去
年,审计署兰州特派办审计发现,有6条通县油路或国扶县公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没有公开招标,承建单位又
将路基、桥涵等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体施工队。某城市供水扩建工程的城区管网被分成24个单项工程直接承包给当地9
个施工单位。某旅游景区设施项目被拆分为工程量小于200万元的单个工程直接承包。还有国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反
基本建设程序,擅自超规模、超概算;前期工作不充分,深度和质量不高;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等一系列问题仍阻碍了国债项目
的顺利实施。有关方面的负责人非常痛心的指出:“我们的地县财政都比较困难,但有的地县一方面以财政困难为由不给国债
项目安排配套资金,另一方面却用财政性资金盲目搞不切合实际的‘形象工程’、‘标志性工程’,让人痛心。”据悉,甘肃
省对于国债利用中存在的紧迫问题,已着手从各个环节进行整治。有关官员称,根据中央领导“对已查处的挪用国债资金及违
法分包等案件,必须彻底查清,依法处理,有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对于不认真处理并纠正的省、区,以后计委安排国债资金要
特别慎重。”的指示,该省将按照省政府2002年68号文件精神,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如暂停项目建设,减少投资安排
,停止申报新的国家投资项目等。按照国债投资项目的重要作用和特殊要求,甘肃省专门成立了国债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对重大建设项目设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同时根据国家的要求,结合全省的实际建章立制,对国债项目的选择和国债投资计划的
上报、编制、下达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如从组织领导、规范操作及管理上推动国债项目顺利实施;狠抓国债项目的前期准
备工作,以“早、准、深”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切实搞好前期工作。依据省上制定的《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
的意见》、《甘肃省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农村人饮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健全和完善项目
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提高国债项目建设水平。(23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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