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反避税进行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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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22日 06:26 中华工商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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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4-224:16:17□立栋
日前,广州首次对外资企业向境内关联企业免息融资进行了反避税调整。跨国公司涉税新闻再次进入我们
的视线。其实论起这家外企的避税手法,倒也未必是像有些人说的“花样翻新”。因为我国制定有关反避税的法律规定已有十
多年的历史了,相当数量的反避税法律法规都摆在那里。远一些的,有1993年实施的原《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
2001年的新《税收征管法》,它们均对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收处理有明确规定。近一些的,有2002年发布的《关
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等。正像国税总局一位官员所说,实际上无论是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还是内资企业
,融资关联交易行为是一直存在的。不过,虽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但事实上对外资反避税进行调整的案例却并不多,在外资
企业比较集中的广州也才是第一次。虽然看上去是第一次,但把它当作个案那就错了。显而易见的是,情况已越来越严重。有
资料表明,跨国公司避税每年给中国造成的损失已超过300亿元。尽管税收方面内外平等,但实际情况却是,一旦处理外企
涉税案就会听到各种奇谈怪论。有人说了,加大税务查处力度会产生负面影响,理由是,将会造成外资企业流失,而潜在的客
户也会不敢来中国投资。外企为何能屡屡钻了避税的空子?正是上述观点起到了很大作用。一直以来,很多地方政府对外企税
收方面事实上的纵容使得他们的逃税成本很低。各地在吸引外资时的多种优惠政策中税收优惠往往被列为最重要内容之一。然
而优惠政策只考虑了数量上的聚集,却没有对效益进行必要的推敲。于是,“软环境”过软,外资企业逐渐形成了税收方面能
逃就逃,能避则避的心态。目前,我国已批准成立了40多万家外企,相当数量的外企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造成账面
上大面积的亏损,亏损面平均在60%左右,年亏损金额达1200多亿元。而按照税法规定,以后的赢利可以弥补前年度的
亏损。避税除了严重侵蚀税收收入,扰乱经济秩序外,还会对外汇收支平衡产生消极影响,造成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由于转
移利润造成外商到中国投资要亏损的假像,影响了不明真相的外商来华投资的积极性,这与吸引外资的初衷正好相反。不可否
认,发达国家居民纳税意识总体是比较高的,但不要忘了他们的避税意识也是同样高。举个例子,美国的避税案就层出不穷,
前不久美国政府就向几家大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调查,理由是他们向客户提供了不恰当的避税方案。可见,不当避税从长远看损
害的是国家利益。广州的这起反避税调整给大家都提了个醒。对外资来说,税收优惠不代表可以为所欲为。而对某些政府官员
来说,要知道制造“避税天堂的最终结果是损害了自己的利益。(22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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