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条款费率全面实现市场制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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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21日 14:16 新浪财经 | ||
日前,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停止使用原车险统颁条款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自2003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以各公司名义上报的车险统颁条款和在原统颁费率基础上简单打折的产品。为此,记者采访了北京保监办有关负责人,请他根据北京市车险市场情况谈谈保监会这项决定对市场的影响。 这位负责人说,今年进行的车险改革的意义在于,这是一次制度上的重大突破,改变 这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北京市前两个月的车险业务情况。截至2月28日,全市车险业务保费收入5.9684亿元,同比增加了4725万元,增幅为8.5%;承保车辆170928辆,车均保费3491元;赔款支出3.3627亿元,简单赔付率为56%,较上年增长了10多个百分点。他认为,考虑到改革初期的各项因素,目前车险业务总体发展基本正常。目前,北京市的5家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车险条款共有183个,其中,主险条款26个,附加险条款157个。4月1日后停止使用的主险条款有5个。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各公司为响应即将出台的新政策,也正在加紧对新条款做开发和调整工作,确保新旧条款的顺利衔接和保险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按照中国保监会的统一要求,统颁条款费率将在4月1日退出市场。由于两个多月的大力宣传,社会已基本接受和认可了新产品,保险公司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如销售手段、销售培训和程序控制等方面,已能满足经营需要,统颁条款费率退出将不会给市场带来负面影响。 4月1日停止使用车险统颁条款和费率,可以说是车险制度改革的一个延续和递进,它为最终实现车险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北京保监办负责人认为,这件事的影响将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是对车险管理制度改革第一阶段工作的完善和小结。车险改革总体战略的第一步就是要实现公司自行设计开发条款费率,取消统颁条款费率,可以说这是真正意义的车险管理制度改革的开始。 第二,是为了切实维护被保险人的根本利益。此次车险改革的一个明显结果就是车险费率的下降和条款的个性化,满足了市场的需求,使得被保险人获得了切实的利益和好处。 第三,有利于公司业务基础数据的逐步积累。通过此次改革,保险公司逐步开始将非寿险精算引入车险费率厘定过程中,而公司新条款费率中的大量随车随人因素的引入和使用,必将为未来厘定费率积累充足的基础数据,使得车险费率厘定更加科学、合理。 第四,有利于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的改善。从改革前两个月的情况来看,随着各公司新条款费率的使用,为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各公司都针对新条款制定了新的管理制度,调整了经营思路,采取了新的风险监控手段和措施,推动了整体经营水平提高。 第五,有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新费率较旧费率有了明显下降,这就把保险公司高费率、高返还的恶性竞争渠道堵死了,并真正让利于被保险人。与此同时,由于价格竞争手段作用的日益弱化,强迫各保险公司逐步把竞争焦点转移到自身经营管理的费用控制和保险服务水平的提高上来,有利于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摘自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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