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4-162:49:41【记者苏群海口报道】
要想参评优秀民营企业或杰出民营企业家,必须缴纳3万元和2.5万元的报名和宣传费用。海南省民营
企业家协会下发的一份通知的内容在此间引起了争议。这份印有“海南省民营企业家协会文件”的“关于评选首届海南省杰出
民营企业家、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优秀民营企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省政府、省经贸厅、省民营企业家协会共同
组织,省民营企业家协会具体实施的海南省首届杰出民营企业家、优秀民营企业家及优秀民营企业评选活动将于3月下旬拉开
序幕,本次评选活动历经三个月,将于今年6月份举办隆重的表彰大会。记者注意到,尽管通知上说由省政府、省经贸厅和省
民营企业家协会共同组织,但该通知上却只有一家单位,即海南省民营企业家协会的公章。在“评选对象及条件”中,通知称
“必须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钻研业务,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综合素质好;诚信至上,关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政议
政,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资产规模500万元以上,年销售产值500万元以上;企业
效益好,个人业绩突出,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等等。但是在该通知的附页中,却有如下一些内容,本次评选活动需一定的宣
传费用,本着“以评养评”的原则,适当的收取宣传费、报名费:1、本次评选杰出民营企业家2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30
名,优秀民营企业20名;2、优秀民营企业收报名费2000元,宣传费28000元;3、杰出民营企业家收报名费20
00元,宣传费23000元;4、优秀民营企业家收报名费1000元,宣传费15000元。一位民营企业家收到这份通
知后笑着对记者说:“参加这样的评比,如果不是想出名想疯了就是脑袋有毛病。”海南省总商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前不久
我们在政协会上呼吁要制止这种以赢利为目的的评比,但是这类评比仍然屡禁不止,这不,又来了。希望有关方面对这类评比
予以制止。记者日前按通知上的电话号码,以一家民营企业的身份,与海南省民营企业家协会取得了联系。接电话的是一位姓
王的男士,听说是想参评的,这位王先生很热情,反复问记者是哪家企业的、个人身份。当记者提出,报名费和宣传费是否高
了时,王先生表示,如果参评优秀民营企业或杰出民营企业家,宣传费可以再降5000元。并且,他还留下了他的手机号,
让记者跟他直接联系。(16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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