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在上海向个人打开资金贷款闸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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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14日 10:49 新华网 | ||
新华社上海4月13日电(记者汪洪洋)上海的私营企业老板近日起可以个人名义,正式向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最高额度500万元的个人流动资金贷款,用于企业资金的周转或临时性用途。 此间经济界人士称,这意味着上海银行业首次向个人打开流动资金贷款的闸门。随着这一业务试行和社会信用水平的提高,将有更多、更广泛的个人获得这一金融便利。 根据规定,凡持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非法人营业执照的业主,均可以个人名义用房产抵押、质押或其他连带保证的方式向交行借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企业所需流动资金总额的70%,最长期限1年;利率按同期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执行,实行最高30%的利率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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