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上解决经济适用房的“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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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11日 08:35 人民网-市场报 | ||
□里夫 经济适用房政策出台5年来遭遇了种种“尴尬”,本来应该让中低收入者得实惠,却让不少“富人”搭上了“穷人”的车。5年来究竟有多少“富人”买了经济适用房,不得而之。 据一位开发商说,在其销售的一个大型经济适用房项目中,有1/3的客户是有相当经济实力的,一些客户都是开着自己的私家车前来交纳房款、签约。由此看来,搭车的“富人”为数不少。 “富人”搭车,与“穷人”分羹的现象,不仅引起中低收入者的不满,也使业内人士高度关注。他们认为,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方向要坚持,问题主要出在操作层面上,监督管理不能“失控”。各地应该因地制宜地明确中低收入者的界限,清晰购房者的门槛。然而,从本报记者采写的系列报道《京城经济适用房的尴尬》中可以看到,其实“界限”是有的,“门槛”也是清晰的,为何依然难以“控制”:购房者的收入证明,由单位盖章,“盖公章跟玩儿似的”;开发商对购房者的身份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了卖出房子,他们甚至乐意帮助购房者“暗箱操作”。 在经济适用房监督管理中,主要难点是明确中低收入者的界限。我们看到,即便这个难点解决了,在销售过程中,要想控制“富人”搭车,难度也是极大的。对不负责任和“暗箱操作”的开发商,相对还好办一些。对众多的,愿为本单位员工“谋利益”的单位,恐怕就无计可施了。既然操作层面解决问题难度大,那么能不能换一个思路,从源头上来解决问题?经济适用房价格相对较低的原因,是国家对开发商实行了“暗补”。也就是国家对经济适用房项目,免收土地出让金,并减免21项税费,而且限定开发商的利润必须控制在3%以内,从而使过高的房价降下来,使更多的中低收入者可以买得起房。既然有那么多的“富人”在与中低收入者争抢经济适用房这杯“羹”,而很多中低收入者应享受却没有享受到经济适用房的实惠。那么,政府是不是可以考虑,把对经济适用房开发商的“暗补”,改为对中低收入人群住房补贴的“明补”。 事实上,已有一些城市开始尝试这种方式。江苏南通市从2000年起就基本停止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而改为对中低收入人群进行住房补贴。南通市补贴的对象是,城镇居民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年收入2万元以下,单身(亲)家庭1.2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截至目前,共为近3000户中低收入家庭发放补贴共3500万元。南通市政府领导认为,“该政策的实施有效地激活了住房市场,满足了不同层次居民的消费需求。”据了解,目前江苏省宿迁、苏州、淮安、连云港、盐城也准备出台相关政策。 一些城市的“明补”之举,自然引来了不少不同的意见,而这项政策本身也的确有进一步完善之处,但它毕竟可从源头上解决经济适用房的“尴尬”。这些城市另开思路,以积极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让更多的中低收入者圆了住房梦,已经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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