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4-83:02:34水皮杂谈
中国股民都知道,上市公司的发行权掌握在中国证监会的手中,尽管现在由审核制替代了额度制,但是说
话算数的就是证监会。中国股民,确切的讲,中国内地股民习以为常的事,香港股民却未必知道。股市历史比沪深两地要长的
多的香港,上市的职能却是在港交所,但是最近却面临着和内地“接轨”的可能。有意思的是,这种“接轨”并非是香港
证监
会有“收权”的动机,而完全是来自于专家小组的报告建议,香港政府财政司极有可能接受这种建议。为此,港交所的两位董
事不惜以“辞职”相抗争。候选辞职董事之一是港交所的主席李业广。在日前李主席致财政司司长梁锦松的信中,李主席以强
硬措辞反驳专家组报告和建议,并警告在未有周密考虑的情况下贸然实施有关建议,可能对香港市场的竞争力构成严重伤害,
认为如果不作公众咨询就把上市职能转交证监会有违“法治精神”。候选辞职董事之二是创业板上市委员会主席罗嘉瑞。罗嘉
瑞是港交所的非执行董事,目前已经辞去前职并表示拒受政府委任的新职。罗嘉瑞在辞职函中称,他本人一直信奉“披露为本
”的监管哲学,并多次倡议加强执法方面的法律支持,以及让投资者寻找补偿的措施,香港市场应该吸引更多公司上市以扩大
规模。但是由于上市职能转变以后,这种“披露为本”的监管理念就会发生重大变化,取而代之的将是更多的管制,在这种管
制面前,香港市场的发展就会受到影响。一个上市职能的转移为什么会受到港交所如此大的反弹呢?这在大陆股民看来有点不
可思议,问题真的有李业广和罗嘉瑞所说的那么严重,需要那样“上纲上线”吗?大陆的股民当然不知道,港交所的代号是三
八八,港交所本身也是一家上市公司,港交所在过去的两年中一直身陷所谓“利益冲突”的争论中,港交所遭受批评最多的就
是为了追求盈利,批准了太多的劣质小型公司上市,港交所的“创业板”被专家报告批得“体无完肤”。李业广和罗嘉瑞感到
气愤的是,如果转移上市职能是为防止利益冲突,那么证监会接收权力后将同时具备制定规则、执法、检控及裁决职能,同样
内部难免会出现利益冲突;至于创业板被批得“体无完肤”则更属冤枉,理由有三点:一、创业板在政府鼓吹下成立,目的是
为了方便规模较小的公司融资;二、投资者清楚知道创业板属“买者自负”的市场,所以问题并不在于谁执行有关规定,而在
于催生该市场的公共政策有没有变化;三、创业板的公司表现并没有比其他市场差多少,50%的企业还有利润。李业广和罗
嘉瑞的抗辩有道理,但是港交所现在的监管问题就更大,2002年11月底的一天,成都商报的记者告诉水皮,四川在香港
创业板上市的新医药当天的收盘价是1分钱,而上个交易日还在1港元以上,就是因为公告准备以1.17元的价格再融资3
290万港元就遭遇“见光死”的厄运。水皮杂谈栏目此后发表“板子该打在谁的身上”一文,直指港交所这两年在创业板市
场上监管不力,导致大量内地民营企业“曲线救国”变相上市,道德风险完全失控。谁是新医药暴跌的元凶?文章说“是集体
无意识”,那种内地民营企业被妖魔化之后的集体无意识,任何来自民营上市公司的消息和公告都被误读和夸张其负面影响的
集体无意识,那种对民营企业无法无天无人无从无法事实监管的恐惧。这种恐惧并不仅仅因为欧亚农业而产生,事实上内地民
营企业的“曲线救国”模式就注定了香港创业板的道德风险,公司在内地,公司注册在百慕大或其他鬼都不知道的英属海外飞
地,公司上市地在香港,中国证监会只备案或根本就没备案,港交所除了相信上市公司自述和中介机构的保证,还能如何确保
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处在无政府状态下的上市公司遵纪守法是应该的,坑蒙拐骗或欺诈包装却无法惩处,这种监管和没有监管
有什么两样?事实上,这种监管欺骗性更大。香港创业板开设的基数是1000点,现在的点数在108点,创业板会成为港
交所的“滑铁卢”,港交所因此被“削权”,个中缘由难道不值得我们身处大陆的同志们警醒吗?(8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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