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贷款业务渐萎缩 21世纪银行职能三大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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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07日 09:26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佟福全 当前,人们都在谈论伊拉克战争,然而,他们却对一个重要的现象关注得不多,那便是,至少在今后20至30年内,世界银行的金融经营管理方式将发生重大变革。 存贷款业务逐渐萎缩 西方国家大银行,面对金融形势的新变化,不得不同以往实行长达一个多世纪的银行贷款业务逐步实行分离。这在日本尤为突出。 半个多世纪以来,日本金融制度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个是以间接金融管理为中心,另外一个则是,对于从事间接金融的银行职能与业务进行了分类。比如,日本中央银行制定了“内外分离”与“长短分离”等的重要方针。具体地说便是,长期信用银行从事以长期设备投资为主的长期金融。获准兼营信托业务的信托银行被称之为长期金融机构,它们可以在办理信托业务的同时,以贷款信托来筹集资金,同以提供短期资金为主的城市银行、地方银行和相互银行则有所不同。除此之外,日本还依据这个分类,对于筹集资金的手段,即那些称之为金融商品的东西,也进行了分类。 被列宁在《帝国主义论》一书中称作金融资本的所谓工业金融,是战后半个多世纪日本视为银行进行分类的基石。为了实现战后日本工业复兴与经济发展,工业金融吸收了国内资金(主要是家庭资金),向资金需求量大的工业部门提供了设备投资资金和运营资金。 为了实现工业复兴和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日本原大藏省对于金融机构的金融商品和资金性质进行严格分类,采取了限制设立分支机构等的方式,对于资金供应进行了有效的控制与调节。这大概是日本直到20世纪80年代前半期实行的银行限制制度。所以,同一业务形态(长期信用银行、信托银行和城市银行等)的金融商品利息率大体相同,原来的大藏省严格限制银行开设分支机构,不同业务之间的分支机构的数量具有很大的差别。 原来的大藏省的目的无非是,控制在吸引资金上占据优势的信托银行和长期信用银行开设分支机构,以免对城市银行造成不利条件。最近几年来,日本大金融集团成立后,重组分支机构之所以艰难,理由在于,过去在严格限制开设分支机构时,银行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长期租房合同。 但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全球实行了金融自由化,直接金融增加,间接金融大为减少,这就自然破坏了日本不同银行之间的原来分工。其结果必然是,长期存在的日本“国策银行”不复存在。它表明,日本战后几十年视为国策的以“工业金融”为主的银行经营规模方式业已达到了极限。在局限性已经暴露的上个世纪80年代,日本本应该建立新的经营模式。然而,不幸的则是,鉴于80年代后期放松了银根,传统的融资业务焕发了新的活力。这样一来,日本的银行因为一味追求眼前利益,便失去了建立银行新的经营方式的大好时机。 新经营方式不断涌现 取消了工业金融之后,随之而来的便是银行新经营方式的出现,这在欧美国家比较突出。那么,美国和欧盟国家的银行是怎么样建立新经营方式的呢?回顾美国的银行发展历史,将很难看到战后日本银行的那种对于“工业金融”的一味追求。在美国银行中,惟一可以称为工业贷款的就是“工商业贷款”。不过,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发表的“资金流通”报表显示出,工业贷款低于房地产贷款和消费贷款。 除此而外,金融公司的资产规模比起商业银行大得多。金融公司运用公司债券和资产担保证券等方式,从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在美国,纵然紧缩银根导致银行信贷减少,也会有别的渠道用以筹集资金。 欧盟国家的银行又是如何建立经营模式的呢?在英国,银行的垄断地位日趋稳固,资金主要集中在四大银行,即巴莱克银行、皇家苏格兰银行、劳埃德银行和米德兰银行的手中。在英国于1980年实行金融改革时,除了米德兰银行被汇丰银行收购以外,以四大银行为代表的票据交换银行(称之为商业银行)都是纯英国资本。 另外一方面,外资银行收购的是资本规模比较小的投资银行。在这方面,德国的银行与瑞士的银行几乎都加入了收购的行列。 英国的票据交换银行与美国的商业银行一样,没有把精力放在了“工业金融”上面。英国大商业银行的主要放贷对象为住房金融,曾经有人指出,英国制造业失去竞争力的原因之一,乃是在于企业很难从金融机构那里获得贷款。 风险管理势在必行 正如英国和美国的实例那样,并不是所有的银行都要从事工业金融,缘由在于,纵然在日本,大型优良企业也在脱离银行,银行的基本职能正在发生巨大的变革。 传统的“办理存款和向企业提供贷款”的职能只不过是大量银行业务中的一部分。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格林斯潘对银行基本职能的定义不过是,“预测、承担和管理风险”。 日后银行是一个风险管理的产业。这里所说的风险乃是指,它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等各种风险。况且,风险正在进一步多样化、扩大化和复杂化。 诚然,各个银行凭借自身的经营资源,能够适当地进行风险管理的范围比较有限。在过去,一家银行要负责开发新商品、债权管理和债务回收。到目前,银行的职能正在进一步分化。银行完全应当依据其经营资源,来决定它如何进行风险管理,并且,卓有成效地建立其自身的经营方式。 对于那些已经成为风险管理产业的银行而言,如何确保收益要比民间公司更加重要。表面看上去,这似乎自相矛盾,然而,这正是确保银行公共性的一种方法。毋庸置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保持稳定十分重要。值得一提的是,鉴于间接金融的比率比较高,而且,在资金结算方面采用银行联机系统的比率高,所以,银行可以发挥的作用也很大。 如前所述,银行自身面临的风险日趋多样化、复杂化,日本和东亚国家金融机构以往面临的风险比较小,因而,它们能够以持有股票的利益来进一步吸收风险。 然而,由于日本和东亚国家的会计标准采取了时价会计,因此“隐蔽经营”实际上已经不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正如欧美国家银行那样,银行化解风险的手段只能是充实自有资本。为了履行银行的“预测、承担和管理风险”的这一基本职能,就必须确保银行作为风险管理缓冲器的作用和原有资本的“高收益性”。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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