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管无奈电信资费血拼 专家呼吁按行业规律办事尽快出台《电信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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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07日 08:27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记者赵雷 在普通老百姓的观念里,手机的资费是政府制定的,也是应该由政府监管的。但近一个时期,正是这个政府制定和监管的电信资费却让人有些看不懂了。 比“单向收费”还便宜 从现阶段看,电信市场无序的主要表现就是手机资费价格战。今年两会期间,当代表们还在呼吁“手机单向收费”的时候,地方的电信市场早已经越过了“单向收费”的门槛。据了解,除了北京、上海等个别特大城市以外,信息产业部规定的“月租费50元、通话费每分钟0.40元、双向收费”等基本政策早已全线崩溃,甚至在这几个城市也已经被各种优惠搞得名存实亡,只剩下一个空壳而已。 业内专家对此的说法叫“违规经营”。在诸多地方中最惨烈的市场要数广东了。广东省某系统的集群网,网内的用户在全省范围内互相通话,无论通话次数多少、时间长短,均按照“包月制”收费,其中,广州、深圳两地包月费为每户20元,其他城市为每户15元。同时,该集群网内用户至网外用户的呼叫一律按照普通电话8折、IP电话5折优惠的标准予以收取。 在广东梅州市,手机的单向收费很早就在实施了,此外还有比单向收费更便宜的“包月制”。中国联通的营业厅外 面赫然打着“联通梅州网内20元包月任打,每天送10分钟IP国内长途”的横幅广告,营业厅销售人员对此的解释是“梅州全市130、131联通网内的手机用户互打,免月租费。无论打多少,都只收20元。”与此同时,梅州联通还推出了另一项“138元包月赠送1000分钟话费,超出部分按每分钟0.1元收费;180元包月所有市话任打”的所谓“资费套餐”。在梅州联通的攻势下,当地移动也被迫推出类似的政策,其广告词是“比单向收费更便宜25元包月”。即凡登记加入的用户,可享受本地网内基本通话费25元包月的优惠。 在广东的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的情况出现。在惠州,当地移动和联通公司更是把其VPM N(虚拟专用网)网间包月价格定在了10元上,就是说花10块钱就可实现VPM N网内互打,免收本地网费用。 在广东许多地区,手机的资费比固定电话还便宜,固定电话有月租费,而手机连月租费都不存在了。因此,在这些地区有相当数量的消费者,已经把在家里或单位里打电话的习惯改成用手机了,连“煲电话粥”都用手机了,甚至有人已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要停掉家里的固定电话。 梅州的一位消费者熊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以前每月家里的固定电话平均要100多元,手机费要三四百元的。现在改用移动加上联通的两部手机了,固定电话也就剩下每月26元的月租费。”熊先生的两部手机每月只要交205元(移动25元+联通180元包月)。像熊先生一样的消费者在广东大有人在,甚至以前每月手机费要六七百元的用户,现在也是200多元就能搞定。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适度的价格竞争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是促进电信行业的催化剂。但是从通信行业的发展来看这个问题的时候,味道就不一样了。尤其是如果当各电信运营商把这种竞争行为不断升级,转变成恶性竞争,即所谓的“违规经营”之后,不仅会损害国家的利益,同时也是对所有消费者不负责任的表现。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政策研究部的专家指出,在电信运营市场处于打破垄断的初期,电信行业仍然处于高速发展时期,无论新进入者还是市场主导者均有一定动机发起价格竞争,前者为争夺市场份额,后者为保持市场优势。从这个意义上讲,价格竞争也许是产业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但是,在电信业规模和市场竞争格局都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此起彼伏的“价格战”已经被主管部门定性为恶性价格竞争,其消极后果越来越明显。总结恶性竞争的危害有三点。其一是有损电信产业的长远发展,其二是不利于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第三也更不利于培育用户忠诚度。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忻展红认为,从表面上看,价格战让用户得到了实惠,但从长远看,价格战必然引发互联互通纠纷,导致服务质量下降。从经济学角度来讲,低于成本的价格战也不可能持久。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的续俊旗认为,电信价格战就是电信企业为了取得市场优势地位进行的低价倾销行为。这种违规行为扰乱了电信市场竞争秩序,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不符合电信业竞合发展需要。电信企业打价格战的本来目的是为了以低价争夺客户,但却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企业内部缺少相应的约束机制。 “中国的经济改革,包括目前中国的电信企业改革,应当以保证国家、企业以及消费者个人三者的利益为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是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不是让国有资产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流失,”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曾剑秋说,“这是国资委成立的基本功能或者说现实意义。对于电信产业来说,我认为目前有一种很危险的趋势就是强调要重视消费者的利益,而忽视了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必须兼顾,企业的利益是国家利益的基础。” 据报道,仅在广东,由于两个移动网在VPM N上的拼杀,广东电信多个本地网内电话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已呈急剧下降趋势。仅2002年一年,广东移动就分流了电信本地话务8亿分钟。而广东移动在去年的价格战中,就有20多亿元的收入被“蒸发”了。 电信监管的难度 有消息透露,去年广东电信一年里仅涉及资费和不正当竞争上报广东省电信管理局的文件就有20多件,但没有一件得到了书面批复,电管局仅在一两个问题上有过口头答复。 记者曾就此事采访广东省电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但一直没有找到相关人员。 在电信企业进行资费大战的同时,最应该有效的电信监管恰恰失效了,这种现象不仅在广东,在全国几乎所有地区都存在。 早在2000年,信息产业部就建立了电信价格监控系统,对电信资费进行监控和观察。2001年,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即对于部分业务,允许电信业务经营者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电信业务资费进行调整,企业可以自主定价,但事先需上报有关监管部门通过相关程序进行审批。信息产业部的初衷是,价格放开肯定有利于市场竞争,同时,又由于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所以政府也能对其进行宏观调控,防止恶性价格战的发生。 但事实是,目前各级通信管理局管理力度很弱,运营商价格违规也往往得不到任何惩处或惩处力度不够。据说,最大的惩处力度只有几万元的罚款,这对电信运营商来说,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在对不少专家的采访中,一些业内人士也提及了电信监管部门的“苦衷”。虽说电信资费的监管从政府职能上应该归信息产业部及下属的电信管理局,但在具体的价格问题上又似乎应该属于物价部门所管,在地方上这种争论更加明显。此外,电信监管部门还有一个担心:电信资费的降低是老百姓所喜欢的,而此时面对消费者对低资费的极力拥护,查处这种行为肯定会被老百姓所不理解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在种种心态下,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是各地电信监管部门普遍采取的态度。所以当各地的媒体就手机单向收费、电信资费价格战等问题采访当地电信监管部门时,他们的回答多是“还没有听说过”。监管部门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价格战的泛滥。 “我国目前电信业出现的问题,很多时候是对行业规律研究不透彻造成的,但更多时候是有些部门根本不愿按规律办事。”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杨培芳指出。 专家指出,目前中国电信市场的竞争现状表明,没有一个健全的电信管理法律体系,就不可能形成有效的竞争格局。而要健全和完善电信管制法律体系,首先要尽早出台《电信法》。《电信法》要有中国特色,并能包罗整个电信领域。另外,该法律体系要有刚性,一旦颁布,要坚决执行。其次是要加大监管力度,改进监管方法。监管的目的是促进发展,一定要按市场经济的规律和特点加以监管,该管的管,不该管的坚决不管。 据摩根士丹利之前公布的一份报告称,由于目前中国电信监管环境依旧非常的不透明,所以,“过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将会给在海外上市的国内电信运营商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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