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金杯汽车公布股份质押提示性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04日 20:23 新浪财经 | ||
金花股份(600080):公布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于2002年3月25日以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458万股为出质物,向光大银行西安市友谊路支行申请借款,期限一年,该项借款于2003年3月26日到期归还后,金花投资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期限一年,自2003年3月28日至2004年3月27日,并继续以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458万股为出质物, 公司法人股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5325万股为出质物,向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钟楼支行申请借款,期限一年,自2003年3月25日至2004年3月20日。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法人股10283.5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55%,目前其累计用于质押的股份共10283万股,占其持有股份的99.99%。 金杯汽车(600609):公布关于法人股质押的提示性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4日接到公司法人股股东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华控股)函告,获悉申华控股于2002年3月25日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将申华控股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2242.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质押给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为申华控股自2002年3月30日至2003年3月30日期间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所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所有借款合同以及申华控股申请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开具1.4亿元人民币商业汇票而签订的所有‘银行承兑协议’所发生的债务进行质押担保”的《权利质押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补充合同)》已到期,申华控股已按约履行完毕。 2003年4月2日,申华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2242.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质押给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为申华控股自2003年4月3日始至2004年4月3日止为期一年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所签订的7200万元的流动资金短期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4000万元进行质押担保。 上述法人股质押手续已于2003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03年4月3日至200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