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流失该由谁来负责? 糊里糊涂改制数千万国有资产转让成三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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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03日 06:31 中华工商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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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4-33:45:16□见习记者张隐隐
就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而专门成立的国资委人员设置、职能尚未到位之时,上周三江苏省镇江市丹徒
城建开发公司数以千万的资产仅以356.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原公司经理。如此低的转让价在当地引起了极大关注。为调
查真实情况,记者专程前往镇江进行了跟踪采访。竞买被拒之门外今年初,拥有数块优越土地资产,企业员工、负债都很少的
丹徒城建开发公司要进行改制转让的消息不胫而走。一些外地的私营企业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甚至提着钱就去了镇江,希
望当即参加竞买。但希望而去,失望而归。外地老板在过去镇江之后,才得知他们交钱也无门报名,更别提竞标了。《招标投
标法》中明确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
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镇江市《关于深化国有
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中也规定,“资产质量较高、运行状态较好、发展潜能较大的企业原则上实行竞价出让。”但是丹徒区
体改办主任王午生振振有词地对记者说:“我们向全国公开招标的话,就会在相关的媒体、网站公告。但我们系统内招标,区
里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可以在企业内招标,也可以在系统内招标,也可以向全社会招标。”王午生向记者介绍,丹徒城建开
发公司的改制除要求竞买者必须是丹徒区建设局内部企业有过三年以上企业法人经验者,同时还须获得企业所有债务人认可,
并须拿到该企业80%员工同意的签名。据分析,符合第一个条件的投标者仅有六七个人。而当时有意报名的人也只有两个,
一个是现公司经理谭某,一个是建委另一企业经理卢某。文件规定“凡有两个以上投标的,由市相关企业改革办公室统一组织
竞标或评标,并邀请市纪检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职工参加”。而卢某称有关部门在其申请报名后曾劝其退出,劝
退不成就取消了他参加竞标的资格。丹徒区财政局分管国资办的孔副局长在谈及丹徒城建开发公司的资产受让者条件时也对记
者表示,“这里有些条件的确是不太公正的”。卢某对记者表示因为他以前在该企业工作过,觉得该企业很有发展潜力,所以
报名竞买,当时给出的价格不低于1000万,这个数目比谭某300万出价高出两倍以上。但当他去报名后,相关部门只给
他提供了一个丹徒区城建开发公司的债务单位名单,要他去征求上面6家单位的认可。记者看到名单上提供贷款的银行中有“
建委京润支行”字样,而建委根本不可能有银行的。卢某气愤地对记者说:“如此不严谨的名单实在令人怀疑有关部门的诚意
”。为了解这个问题,记者打通了建设局党委书记、原建设局局长戴登庆的电话,但记者仅表明身份还未来得及说明意图,就
已被挂断电话。现在主持工作的另一副局长也不愿接受任何采访。评估“猫腻”镇江市丹徒区城乡建设开发公司资产转让双方
是3月26日下午签订的协议。据悉,丹徒区城乡建设开发公司最终以356.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原公司经理谭宝庆。镇江
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企业产权出让时,“一次性支付出让价款的允许下浮10
%,受让额超过60%的可再下浮10%,受让额达到100%的可再下浮10%。”356.5万元的价格就是丹徒区建设
局所公告的最终资产出让价为412.8万元加上各种优惠的结果。根据丹徒区建设局2003年3月14日所发该公司资产
出让公告,减去负债总额25870061.42元,丹徒区城乡建设开发公司的评估净资产为8408926.82元。核
销剥离提留各项资产4843611.10元后,经区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其最终资产出让价为4128059.05
元。据记者向原企业职工了解,丹徒城建开发公司于2002年9月左右就请中介机构做资产评估。而据另一竞买者卢某介绍
,直到2002年1月中旬他获知可以报名参加竞买时,都没有看到企业的资产评估结果。据了解,目前丹徒城乡建设开发公
司有三块地:丹徒新区300亩地,目前市价不低于20万元/亩;东吴路边二药厂66亩地,目前市价不低于50万元/亩
;谷阳路边电子工业学院旁15亩地,目前市价不低于50万元/亩。据业内人士估计,就算最大程度的考虑风险因素,这些
土地的价值也至少在5000万元以上。那么,镇江市丹徒区建设局公告的丹徒城建开发公司核准资产总额仅有3000多万
元(包括负债总额和净资产)。记者就此采访了丹徒区财政局分管国资办的副局长孔荣胜,他说,“由丹徒城建开发公司提供
的资产的评估是经过我们核准的,没有问题。如果企业隐瞒资产,那这是企业方面的问题;如果评估方面有问题,那么评估机
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经过企业职工审议的改制方案就此报向了区企改办。据记者多方采访,区里、市里各相关
部门均未提出书面异议,这个方案即获得同意立项。改制与员工无关?根据规定,“出让底价确定后,由市相关企业改革办公
室统一在相关媒体及网站上进行公告,组织公开招标。”记者经过询问了解到,当时1月初仅在区建设局和丹徒区城建开发公
司这两处贴出过资产出让公告《公告名称》,这与市里文件规定“在相关媒体及网站上进行公告,组织公开招标”相去甚远。
记者见到丹徒区建设局发布的丹徒城建开发公司资产出让公告的日期是3月14日。那么显然在1月允许报名竞标的时候,公
司的资产出让价格是没有最终公开的。据记者从已离开的原企业职工处了解到,除了总经理谭某和个别员工之外,包括副经理
在内的其他员工,均是在贴出企业出让公告之后才获悉自己所在的公司要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改制。根据镇江市深化企业改革
领导小组文件《关于企业改革操作程序的暂行规定》,资产经营公司制定企业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进
行审议。但这样看来,这个企业改制方案的制定,似乎全然与企业职工无关。建设局办公室杨益斌对限制条件中第三条解释是
“避免员工闹意见”,为了稳定改制企业的人心。记者从其他渠道了解,员工并不乐意企业转让给曾被开除过党籍的谭某。目
前该企业共有员工40多人,其中包括少量退休人员、1名伤工、5名提前退休人员,所有人员一并归改制后的企业接管。而
现任企业经理也即将成为新的改制后的企业所有者。王午生反复表示,这种“企业改制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市里的文件
都是原则上的规定,具体到区里的企业具体的做法都是区里决定”。3月26日下午丹徒城乡建设开发公司在内的四家原丹徒
区建委下属企业,联合举行签字仪式,国有的资产转让也由此完成。所有相关人员都可以安心了,但丹徒城乡建设开发公司数
以千万的国有资产该由谁来负责?(3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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