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重点物流项目认定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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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02日 09:01 深圳商报 | ||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一直深受我市物流企业关注的《深圳市重点物流项目认定试行办法》,已经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批准通过。根据该办法,被认定为重点物流项目的企业将在土地、用电等方面享受优惠,并在办理立项、建设等相关手续过程中可使用“绿色通道”,实行快速审批。 重点物流项目需符合一定条件 昨日,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根据刚出台的《办法》,重点物流项目分为两类,均须符合一定条件。 据介绍,第一类项目需具备条件包括(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必须是国际知名物流企业(全球100强物流企业)或国际著名跨国公司(全球500强)在深圳设立的物流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国内知名物流企业或本市重点物流企业在深圳设立的物流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如果上述项目所依托的物流技术和管理水平达到当前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属于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或物流信息投资项目,其投资额评定标准可适度调整。 第二类项目需具备条件包括:一是属于政府鼓励发展的远洋运输、航空货运、国际中转、多式联运、船代、货代、集装箱拼装拆箱、仓储分拨、批发市场、配送中心、采购中心、零担快运、综合物流、第三方物流、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等物流项目;二是对深圳发展国际物流、区域物流和市域配送物流、建设物流中心城市具有一定的推进作用(含物流园区重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三是项目有明确的市场需求,所依托的物流技术和管理水平达到当前国内先进水平。 据悉,重点物流项目有效期为两年,市物流办将每年对重点物流项目进行年度考核。重点物流项目有效期满后可申请延期。 重点物流项目可享受多种优惠 为鼓励和扶持重点物流项目,该《办法》还明确规定了被认定项目享受的优惠政策。 对于物流园区内的重点物流项目,在土地政策方面,按照市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执行;用电电价按照工业用电标准收取;在办理立项、建设等相关手续过程中,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将对重点物流项目设立“绿色审批通道”,实行快速审批;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批环节、实行快速审批后仍需提速的,申请人可提请召开审批联席会议。此外,被认定的重点物流项目同时享有《关于加快发展深圳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意见》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对于物流园区外的重点物流项目,在办理立项、建设等相关手续过程中,纳入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设立的“绿色审批通道”,实行快速审批,并同时享有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作者: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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