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4-23:05:53(冯丽)
从今年5月1日起,江西将全面放开药品零售市场,投资者只要符合开办条件,都可以向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提出开办药店的申请,从事药品零售业务。据了解,以前江西相关部门对零售药店在规模、数量、手续上都有更为严格的控
制。从今年5月1日起,这些控制将会逐步放开,但为确保百姓用药安全和有效,江西将根据国家和药监部门有关规定,对零
售药店软硬件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据南昌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介绍,在南昌市内开设药店的具体要求为:单体药品零售企
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并遵守国家有
关药品法律、法规,无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单体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县及县城以
上单体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具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乡镇单体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药学技术
人员;大型单体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3名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单体药品零售企业技术人员营
业时间必须在岗;省会城市商业街道店面不少于100平方米,社区、城乡结合部不少于40平方米,其他区域面积不少于6
0平方米;社区、城区商业街道店面不少于60平方米,其他区域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县城区不少于40平方米,单体药
品零售企业仓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设施、设备必须符合所经营品种的要求。另外,经营特殊药品,必须配置安全储存专
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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