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打响专利保护第一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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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26日 10:31 中国经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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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记者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获悉,该行收到国家专利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通知该行为牡丹国际卡申请的《一卡双账户银行卡处理装置》通过了“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据悉,这是国内银行卡首次获得国家批复的专利。
作为目前国内拥有专利产品最多的银行,该行现拥有7项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及7项外观设计专利。日前,该行再次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标志着中国银行界打响了银行专利保护的第一枪。
此前盛传外资抢注中国专利,中外银行要打专利战;内地银行将陷专利囚笼……一时间一场所谓的在金融界惊曝一起“花旗银行抢注专利事件”被媒体炒得轰轰烈烈,而这一切都源于花旗银行在中国递交了19项“商业方法类”发明专利。
所谓的商业方法其实并没有一个很精确的定义,一个说法认为,所谓的商业方法就是指借助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媒介实施的用于经营活动或处理财经信息的系统技术方法。花旗银行申请的19项相关专利包括了电子货币系统、表格生成和管理系统、用于实现银行卡交易的方法和系统乃至完成金融交易的多语种、自动交互系统和方法等等,对于“商业方法类”发明专利,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绝大部分要不就是将其与纯粹的产品发明专利联系起来,要不就与“商业”挂起钩来,温旭表示,在发展中国家,对商业方法缺乏了解是很正常的,实际上商业方法在美国也只是近几年才兴起的,可是目前还没有形成国际惯例,即带有可选择性,而且当初中国入世的知识产权谈判中也没有相关的承诺。
牡丹国际卡是工商银行1996年推出的,是一张高品质、真正意义上的国际信用卡,具有循环信用功能。它在国内首创了“一卡双账户,国内外通用”的概念,设有人民币/美元或人民币/港币双账户,国内交易以人民币结算,国外交易以指定外币结算,可以在全球2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40万家受理点和70多万台ATM机上使用,国内8万家牡丹卡特约商户和2.6万家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均可受理。目前工行已发行牡丹国际卡45万张。牡丹国际卡的附加值高,不仅具有信用消费、存取现金、转账结算等基本功能,还可用于网上购物、酒店预定、租车、退税等,自1996年首发后,已经拥有一大批稳定的优质持卡人,在国内国际卡市场份额的占比超过三分之一。
记者发现无论是国内的商业银行乃至法律界,对“商业方法类”的认知真的是寥寥无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温旭认为,这种新型专利正式认可估计要5年后。
据了解,花旗银行的专利申请可以说从1992年就开始了,但目前都处于审批阶段,由于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审批成功实际上就是意味着相关的法律必须要进行相应的修订,但经过两次修改《知识产权法》2001年才开始正式实施,有鉴于法律法规既要不落伍也要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温旭认为,《知识产权法》下一次修改估计也在5-10年以后,也就是说商业方法发明要受到专利保护恐怕至少也可能是在5年后。即使花旗的专利申请成功,最多也只能是透过其他的专利申请方式实施间接保护,也就是说打打擦边球。
工商银行自2002年5月17日成立国内首家银行卡专营机构——牡丹卡中心后,立即着手牡丹卡专利的保护工作,委托专利代理公司向国家专利局递交了《一卡双账户银行卡处理装置和方法》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并最终获得了批准。依据《专利法》的相关条文,“实用新型”专利的授予是从三个方面对牡丹国际卡的肯定,首先,说明“一卡双账户”的银行卡处理装置具备新颖性,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实用新型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其次,与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一卡双账户”的银行卡处理装置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具有创造性;第三,肯定了“一卡双账户”银行卡处理装置的实用性,通过制造和使用牡丹国际卡,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另据《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工商银行新闻发言人表示,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开放,中外资银行的竞争日益激烈,已经从单纯网点、营销投入等方面的实体竞争,发展到品牌、商业方法等无形资产、智力层次的较量。国有商业银行的品牌、商业方法等无形资产,也是国有资产,存在着保值与增值的要求,需要运用专利手段保护自己的智力创造成果,加深客户忠诚度。
“一卡双账户”银行卡处理装置获得国家专利,不仅标志着工商银行在保护自身无形资产、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对于国内金融同业也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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