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3-244:58:10【记者傅春荣北京报道】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社会各界通报了2002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十大
热点问题,其中,食品安全、手机申诉、伪劣农资位居前三位,手机、汽车、商品房、旅游等投诉成为新热点。据国家消费者
权益保护局局长母建华介绍,2002年有关手机的申诉大幅上升,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以手机为主的通讯器材申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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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件。据北京、上海、西安等十多个大城市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统计,消费者申诉手机问题除了产品
质量、性能不稳定,假冒、走私、翻新手机冒充正牌手机,手机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售后服务差等老问题外,又出现了一些
值得注意的新动向,即经销商和厂家规避、变通履行手机“三包”义务。这主要表现为:一是不提供维修凭证,缩短“三包”
期限。一些经营者在消费者换货后,不按规定提供换货凭证,而以售机日作为“三包”起算期,人为缩短手机“三包”期限。
二是规避法律,不履行义务。一些经营者以消费者“私自拆动”、“外壳磨损”等为借口,将责任归于消费者,推卸“三包”
责任。三是手机责任确定难。市场上许多手机的检测机构都是手机生产厂家的维修部,许多消费者对检测结果的公正性持怀疑
态度,高昂的检测费也令消费者却步。因此,没有检测保障,手机责任无法确定,影响了“三包”规定的履行。另外,商家、
厂家钻少数消费者对手机“三包”规定不了解的空子,不主动履行手机“三包”规定,或在履行手机“三包”规定中,故意设
置障碍,以各种借口拒绝退换货等。除此之外,随着近年来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中低档汽车开始进入百姓家庭,有关汽车的
消费纠纷也随之而来,成为新热点。消费者反映突出的,一是汽车质量问题。一些汽车生产企业为保证供货,不断加大生产量
,忽视产品质量,致使消费者新购买的汽车故障频发。二是售后服务欠佳。一些经营者以国家没有出台具体汽车“三包”规定
为借口,对消费者合理的退、换货要求无理拒绝或故意拖延;即使同意退换,由于汽车消费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费用难以认定
,消费者的损失也难以得到赔偿。三是维修市场混乱。有的修理厂利用消费者不具备汽车维修知识,采取欺诈手段坑害消费者
,结果汽车越修问题越多,越修质量越差。四是汽车驾驶培训不规范,有的汽车驾校为了赚钱盲目扩招、擅自删减必修课目、
缩短学时、培训质量大打折扣,由此而引发交通事故对消费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另外,2002年消费者投诉的热点还包
括:利用工业用化学品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农用生产资料、商品房纠纷、公用企业侵权、虚假中介、美容美发投
诉、旅游服务争议、消费卡争议等等。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这些情况,国家工商总局决定继续严厉打击制售
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全面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维权反欺诈”活动、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加强“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建设、提高“12315”信息分析处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