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集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俞明康演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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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23日 09:25 新浪财经 | ||
专题演讲: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俞明康 题目:《从制度创新入手,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我们是在国务院监事会监管下运行的一个公司,适应这样一种监管的要求,我们做了一些探索,向大家汇报一下。国务院的监事会对我们公司重点提出了一个要求:要制定规范 我想首先介绍一下中牧集团,中牧集团是一个生产和经营畜牧业生物制药的中央企业,是集禽畜用生物制药、饲料及添加剂、肉类加工、种畜培育和进出口,以及畜牧业生产资料贸易的综合性企业,总资产300亿人民币,年营业额30亿,年进出口贸易额是12亿,员工1.3万人。1997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20家试点企业集团之一,1999年成为亚太经合组织中国联系企业的成员,核心成员中牧股份公司于1998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牧集团作为国有企业,在国有资产的管理上,承担着国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又充分保障所有者权益的责任。集团作为控股公司和决策的中心,在现有的条件下要制定一套什么样的制度来保障达到这样的安排和要求,对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都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我们也是在这样一种题目下来研究我们体制和制度的建设。 在我们的实践过程当中,有两点非常重要。第一是企业的健康成长,不能把期望建立在企业领导个人的能力和理性水平上,必须建立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理性的制度体系来保证。第二条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是决策,在一切失误中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加强决策工作就是加强风险控制。这是保障所有者权益最重要的工作。我们这一届新总理温家宝在谈到本届政府的体制改革三大工作当中第一项,讲到了建立科学的民主决策机制,对重大的经济决策,重大的经济问题和重大的建设项目要经过充分的论证,要形成领导、群众、专家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也是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中牧集团从企业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这“三重一大”入手,制定制度,建立规则和程序,制定管理办法,探索国有控股公司的规范运作。我们制定的“三重一大”工作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三重一大”工作内容;第二,“三重一大”工作决策分工;第三,“三重一大”工作操作程序;第四,“三重一大”工作的监督、责任与处罚。第五,建“三重一大”的工作管理办法。我们主要基于这样的考虑和思路进行制定。 第一就是现代企业管理必须从定性管理转为定量管理。能够把握事物的定量关系,就把握了事物的本质。因此我们首先确定了“三重一大”工作的具体十项工作内容。 1、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2、企业的经营方针、经营战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 3、企业的重要项目安排和重大技术改造以及设备购置、对外投资、资本运营; 4、企业的重大改革、资产重组方案; 5、企业的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6、企业的机构调整和重要干部任免; 7、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8、涉及企业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以及企业全局性的、对公司经济效益有着重要影响的其他重要问题; 9、超过一定数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10、企业融资担保、抵押事项。 具体量化为这十个方面,就基本控制了我们这个企业80%的面。 第二,科学地配置权力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科学配置权力我们认为主要要遵循五项基本原则: 1、非独占性原则。任何一个部分,或者是授权人都不能独占某项业务活动中的所有资料、权力以及控制,过去讲的一支笔,我们不这么做。 2、按需授权原则。不是按照名望、职位和等级来进行授权,而是根据需要来授权。 3、权责对应原则。所授的权限和所委派的责任要相符。 4、授权有限原则。所授权力仅限于授权人所负责范围内的业务和事项,边界要明细,行使权力有度。 5、权力不对本身原则。比如讲任何授权人都不得批准本人发生的一切开支。我们在现有条件下,对“三重一大”工作的决策,进行了分工。 党政联席会研究决策三方面的工作: 1、企业的经营方针、经营战略等长远性的工作。 2、企业的重大改革、资产重组方案。 3、企业的机构调整。 党委会决策研究四个方面的内容: 1、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2、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重要干部任免和推荐,包括向控股、参股企业推荐干部、出资人代表。 4、涉及企业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及企业全局性的、对公司经济效益有着重要影响的其他重要问题。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策五个方面的问题: 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日常性的工作。 2、企业的重要项目安排和重大技术改造以及设备购置、对外投资、资本运营。 3、企业的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4、超过一定数额的资金的调动和使用。 5、企业融资担保、抵押事项。 为什么要设立这样的分工,是按照我们这五项基本原则来进行划分的,因为我们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下面一些企业的老总经常出现这样的一些问题,底下的干部评论他们的老总就是像一个篮球场上的运动员抱着篮球不放手,满场转,一个人很累,团队的作用没有发挥好。我们通过这样的划分,使得每一个部门经理以及董事会,在各项工作当中都有明确的工作界限,使得人人有事。我们在具体工作当中也经常发现,底下干部就像有的老总,总经理像是开火车的司机,带着整个队伍走,但是做着做着就跑到下面当服务员干起活来,经常是越过底下的。那么在我们管理授权这一项里面,我们一些分工按照各项重要程度和管辖范围,进行了分工,有的是由董事会决定,有的就是董事长直接决定,有的是部门经理就决定了。在财务这一块也是按照一定的数额划分,如果需要修改预算,500万以上的在董事会,预算内的全部是总经理的权力。但是要联署,意思是说不是一个人决定的,而是由财务和总经理联署签名的。对有合同的和非合同的也分开,有合同相对权力大一些,没有合同权力就相对小一些。第三部分是合同和采购授权这一方面,也是同样,有些合同是有竞争性的,是招标的,有些合同是指定的或者是非竞争性的,在不同的岗位上权力也不一样,总体来讲竞争性权力大一些,非竞争性权力就小一些。合同范围内累计变更大于50%就要提交上一级主管,也包括合同范围外累计变更小于5%合同外的。第三,我们认为程序的正当,才能最大限度保证结果的正当。健全科学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是正确决策的重要保障,因此我们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工作的程序,对重大决策应该征询这样六个方面的程序: 1、企业重大决策动议,不论以何种途径提出,必须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客观真实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完整的决策方案,呈报主管领导审核; 2、决策方案提交有关会议讨论之前,党政主要领导必须相互通报情况,进行充分酝酿,形成共同的主导性意见。没有取得主导性意见的,暂缓上会讨论。 3、根据决策分工,将决策方案提交有关会议讨论研究,并对所提交的决策方案作出有关决定。 4、领导班子成员到会人数不足成员总数三分之二,或者党政主要领导没有到会的,会议应该改期召开。 5、有关会议在讨论决策方案时,领导班子成员应该充分发表意见,依据有关议事规则,最后作出决定。 6、虽然本单位有关会议已经同意该决策方案,但是规定应该上报上级单位审批而未上报或未批准的决策方案,不得付诸实施。 重要干部任免应遵循的程序分为五个方面: 1、在符合干部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基础上,企业中层领导干部任免的建议人选,可以由三个渠道产生: (1)党政主要领导人协商后,提出建议人选; (2)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建议人选; (3)经过民主推荐或者自荐产生的建议人选。 2、干部任免前,必须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严格的考核,形成书面考察情况报告,提出任免建议; 3、由组织人事部门将任免建议送交纪检工作主要负责人,征求意见以后决定。 4、决定干部任免,党政主要领导必须进行充分酝酿,形成共同的主导性意见。没有取得主导性意见的暂缓上会讨论。 5、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由党委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或组织人事部门介绍对任免人选的考察情况;到会成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等明确意见,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应暂缓决定。 重要项目安排应遵循四个程序: 1、重要项目安排由主管部门就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风险性进行广泛的调研和论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立项意见,呈报分管主管领导审核。 2、总经理办公会或者董事会在讨论重要项目安排事项前,党政主要领导应该互通信息情况,进行充分酝酿。 3、在讨论重要项目安排事项会议,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成员或主管部门介绍项目的考察论证情况;班子成员应该充分发表意见,最后作出决定。 4、重要项目安排的具体操作,要严格按照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程序我们分了两个部分: 1、资金调动和使用,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由财务部进行审核,由分管领导按规定的权限审核把关。 2、讨论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的会议,由使用部门报告申请的意向,财务部门介绍审核情况,行政分管领导成员提出意见,班子成员发表意见,最后作出决定。 第四,我们认为必须重视监督,从企业经济活动的高风险处入手,预防和控制可能产生的风险。 那么我们主要从六个方面评估企业经济活动的风险程度:价值性、流动性、敏感性、复杂性、稳定性、可控性。 那么对于重大决策的监督,我们分为这样四个内容。 1、重大决策项目是否属于权限范围之内,重大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2、重大决策各阶段的组织领导、人员分工、工作计划是否严密周到,是否科学合理,各项计划是否落实;应当补充、完善的工作计划是否按要求落实。 3、是否全面、准确、及时的收集到制定决策方案所需的各种信息。 4、决策活动及决策方案的制定,是否有专家委员会或专家小组为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服务;是否采取集体决策方式;在决策方案的各次起草、修改中,是否征求并采纳有关职能部门、专家学者的意见。 重大决策的监督我们分为五个方面: 1、由上级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相关业务决策进行监控。 2、由企业监督管理部门对本企业的重大决策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经常性的跟踪监督。 3、由集团总公司纪委和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需要,不定期对所属全资、控股企业进行“三重一大”的监督检查。 4、各企业的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其所属公司的“三重一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各企业的纪委、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出资人)以《监督意见书》的形式,对有关重大决策活动提出监督意见或建议。 对重要干部任免的监督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重要干部包括:集团总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集团总公司干部管辖权内的二级企业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公司制企业中由集团公司员工认知的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财务负责人以及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 2、公司制企业的重要干部任免及人员聘用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重要干部任免的监督内容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1、对企业领导班子在重要干部任免上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规定,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实事求是原则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 2、对各级人事(组织)部门能否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进行监督。 3、对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坚持任人唯贤,不准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不准搞团团伙伙;坚持公道正派,不准拉关系,徇私情;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持按程序办事,不准临时动议的要求,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对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遵循民主推荐、后备干部培养、组织考察、党委集团讨论决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情况进行监督。 重要项目安排的监督 1、该项目是否符合企业中长期发展计划; 2、该项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3、项目是否经过会议批准。 4、列入投资计划的项目,是否其可行性研究已经达到一定深度,市场前景较好,合作伙伴、资金来源、建设条件基本落实。 5、重要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否按照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机制进行投资决策,是否有完备的书面材料反映其决策过程,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董事会纪要、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6、投资主体对重要项目的市场调研是否周密、客观,可行性研究是否系统、科学。 7、涉及重要项目安排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的规定。 对大额度资金调动监督的内容分为四个方面: 1、企业是否制定了严格周密的关于大额度资金调度的审批程序,审批权限的制度和规定。 2、企业大额度资金调度,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 3、提出大额度资金调动的理由是否充分,申请调动的依据是否准确、可靠、有效。 4、大额度资金调动的办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违反办理程序的行为。 5、应当由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度资金调度事项,是否经过相应会议的研究和批准。 6、有无企业领导人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擅自决定大额度资金调动的行为。 7、大额度资金调动过程中,有无改变资金去向或用途的情况。 8、办理大额度资金调动的全过程,是否有各种完整,有效的书面记录,是否使用了严格规范的大额度资金调动申请及审批表格。 大额度资金使用监督的内容分为六个方面: 1、大额度资金支出的用途、数额,是否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度获得批准。 2、用于支付对外长期投资、对外短期投资、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购建更新的大额度资金,是否符合本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 3、用于归还贷款、支付大宗采购、生产经营以及日常业务需要的大额度资金,其用途、数额是否有相应的合法的经济合同予以确定。 4、有无改变大额度资金支出数量或资金用途的行动。 5、分两次以上支出的大额度资金,其支出总数额是否符合经批准的数额。 6、有关人员有无违反规定,私自对外拆借资金,挪用资金的行为。 对大额度资金调度和使用监督的方法,我们分为9个方面: 1、察看企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2、核查核对企业的现金账,察看企业的银行队长单并核对银行存款。 3、查看有关该项大额度资金调动或使用的董事会纪要或总经理办公会纪要或党委会纪要。 4、查看有关的经济合同书。 5、查看收款单位开具的收据或发票。 6、查看已经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 7、根据工作需要,到企业以外的单位,了解与企业有关的资金往来情况。 8、查看与生产经营以及日常业务需要支出大额度资金有关的合同、文件、协议以及记载业务操作的台账、单据以及函件、传真等书面材料。 9、查看其他需要了解的资料。 第五,明确责任与处罚。监事会特别重视要求我们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必须有明确的会议记录,来追溯所参加会领导人所负的责任,出席决策会议的领导,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对自己的决策行为进行负责,有了这一条之后,监事会认为班子成员对所发表的意见更加负责任。企业的三重一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度提交本企业的重要一大工作监督检查报告。对违反三重一大操作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人员,依据有关法规和企业的规定,要给予处分。三重一大工作规定适用于集团及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控股以及参股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董事或股东代表报集团总公司审批,集团总公司派出的董事和股东代表必须依据审批意见行使权力。同时企业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规定执行的领导组织工作,纪委、稽核部是集团三重一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经济是有规律的,而规范是规律的反映和体现。规范就使企业里非正常性的行为有了约束,而非正常性的行为包含了很多的风险。我们认为企业走向正常性就是走向规范,走向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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