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博士演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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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22日 14:25 新浪财经 | ||
主旨演讲:国家经贸委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博士 题目:《国资管理:“学会退出”也是发展》 这个题目很容易引起误解,实际上《国资管理:“学会退出”也是发展》试图回答两方面的问题。 第一,对于那些以所谓的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影响着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改革的人,我是有针对性的。我认为最大的风险是延误必要的改革,如果不抓住时机深化改革,发展和稳定都谈不上。对于改革来讲,当前一个很重要的矛盾就是国有企业退出问题。第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如此复杂,我们的国情如此复杂,怎一个“退”字了得,所以不能简单化,也不能庸俗化。下面我展开讨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改革,下一步可能会在集中上做文章,退出是伴随着国有资产的集中和提高集中度而伴生的一种现象,同时也说明,如果不退出,也无法达到有效的集中。按照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和十六大文件的精神,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后的改革可能要实现两大集中:第一就是要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就是我们非常珍贵的资本要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而不是撒胡椒面,所有领域都要插一手;第二是向大集团和大企业集中。这个思路应该是非常清晰的,退出的积极意义就是在于要有效集中,要更有效地发挥国有资本的积极作用。其中不是全存量的集中,而是有选择的集中。除此之外的那些国有企业,那些国有资产,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退出”。为什么要退出?从根本上来说,除了要集中现实的命题之外,还涉及到本质的问题,就是国有企业运行效率的问题。国有企业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主体,这一点我们不要否认。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我们的时代精神是竞争。国有企业能否在竞争方面产生效率?我们现在手里拿到的数据,2001年国有资产投资回报率仅仅是6.1%,远低于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和民营企业,并且还频频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在全球范围内,事实上我们可以看到,从制度安排来讲,国有企业是无法解决比非国有企业更有效率的竞争力问题。国有企业的天然使命是什么?实际上我们又回到了原点,国有企业是干什么的呢?国有企业是要干非国有企业不能干、不愿干或者是无力去干的那些事情,这才是国有企业的独特功能和独特价值。国有企业,今天应该认真思辨一下,在你所在的行业和领域,有没有必要一定要有国有企业存在。如果不需要存在,那么我认为,就如同当初它需要存在一样,它退出一样是光荣的事情, 我们可以判断,未来中国市场经济的竞争主体,将发生在非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而不是发生在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我们留下的为数不多的国有企业将是活得非常潇洒的,不应该像今天这样愁眉苦脸忧心忡忡,因为你要去完成至高无上的社会经济职能,在完成一定的保值增值这样的经济目标的同时,更加至高无上的是社会政治职能,是要有效地实现社会公正,而这些是非国有企业无力承担的。那么竞争的主战场将发生在非国有企业之间,非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于是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之间的天然分工和有序分工就产生了。国有企业无力以盈利为目标,但是通过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它可以以管理成本的最小化为目标。留下来的国有企业,依然有一个管理科学的问题。今后我们应当尽可能避免新办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独资企业,例如我们在讨论奥运经济的时候,就明确提出来,兴办奥运不等于兴办国有企业,兴办奥运要防止产生新的不良资产。学会退出,可能是这么几个层面——第一层面,对于有的国有企业,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应当整体改制,整体退出。像浙江的一些国有企业,已经完成了整体改制的任务,整体退出。第二层面,就是部分改制,部分退出。因为有些企业比较大,关涉度非常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要统筹考虑,有序推进,有序安排;如果整体改制,整体退出的条件还不成熟,那么有些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完全可以改制。第三层面,要从直接具体的经营管理当中退出。我认为,我们还要进一步认识到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特别是国有企业在有些领域和行业退出,是一种国有企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国民经济的贡献。退出绝不可能抹煞国有企业的历史贡献和现实作用。鉴于我们的国情,鉴于国有企业的现实状况,我们要看到退出本身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退出的难度非常大,政策性非常强,所以要学会退出,不能猛撞,不能搞形式工程,也不能不遵守国家政策。学会退出的过程,是向市场经济学习的过程,需要有非常科学、冷静的,包括高度负责的精神状态,不能庸俗化。 现场提问: 问题一:我赞成陈清泰的观点,国企改革最关键因素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从我们的社保现状看,国企改革是不是长期的? 王忠明:我也赞成陈清泰的观点。为什么要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实际上就为退休提供保障。国有企业在竞争当中如果败了,那么这个企业又难以维持怎么办?就应该提供社保。我们刚才说的退出是非常主动的退出,不是那种破产、兼并那种退出,那种退出不在我的讨论之列,但一定是在国有企业的运行之列。那么对于这种退出,更多应该需要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我们应当对国有企业的职工负责任,因为在相当一段时间,特别是老工人用低工资为国家做出了很多的贡献,那么国有企业改革,包括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应当使这一代人的福利有所保证。所以从新一轮国有企业的改革来看,实际上有一定的代偿作用,就是一定要保障退出企业的职工的利益,要高度负责任,不然的话就会引起社会动荡。这是国有企业改革过程当中最不愿意看到的。从这个意义上,国有企业改革不会是三年五载,可能在三年五载当中有很大幅度的推进,要完全到位恐怕要有相当一段时间消化的过程,一段时间摸索探索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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