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院校招生隐瞒实情 考生“被骗”状告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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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3日 11:51 《中国消费者报》 | ||
本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民办院校在招生宣传中隐瞒实际情况,致使南京一高中生千里迢迢来西安求学却感觉“上当受骗”,无奈停学回家,重新参加高考。学生将学校告到了法院,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日前依法判决该学校赔偿该学生经济损失3万余元。 2001年,西安一民办高校在南京发放招生宣传册页,册页上载明其招生专业有“本科专业(学制4年)、国际贸易”的内容。小张是当年的南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接到学校的招生 雁塔区法院在庭审中查明,该民办高校设置的本科国际贸易专业,实际上是由国际贸易的相近专业2年的学历文凭考试,加2年的国际贸易专业自学考试组成,招收的学生均是非统招生,张某也属于此类学生。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是民办高等院校,张某被该校录取为学生,双方之间形成了教育合同关系。双方对是否统招生及学历取得方式发生争议的主要原因,是被告在招生时隐瞒了真实情况,导致张某发生了重大误解,所以对张某要求撤销合同的要求予以支持。对造成的实际损失,因被告违背诚信原则,所以应当赔偿,遂判决该校赔偿张某学费等30544.8元。 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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