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信用卡消费 注意安全保密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3日 09:42 南方电视台 | ||
持信用卡消费,现在已经成为时尚。但安全措施做得不够,持卡人会承担很大的风险。今天省消委就发布了2003年第二号消费警示,提醒人们注意。 今年2月晚,消费者简先生不慎钱包被盗,身份证和信用卡都在钱包里,尽管简先生及时挂失,但信用卡还是被盗用一万两千多元。经省消委会与银行交涉得知,持卡人与银行协定,持信用卡消费进时,使用身份证和签名双重验证,而且协议规定,信用卡挂失24小时内 省消委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由于大部分信用卡采用签名验证身份,没有设置信用卡密码,在方便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风险。特别是如果身份证与信用卡同时失窃,更容易被人盗用。 注意事项:1、要看清《领用协议》》中的详细条款,明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不要将身份证和信用卡存放在一起。 3、信用卡账上不要存入太多的钱。(南方电视杨文曹军通讯员江列华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