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消费者维权路在何方(征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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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2日 09:53 新浪财经 | ||
武汉石永超 新的世纪、新的农村。如果有什么可以作为21世纪的礼品送给新世纪里的亿万农民的话,那么,最好的礼物莫过于向着新世纪大声地宣布:中国的农村消费者开始挺起了脊梁。从黑龙江省尚志县的张秀林,到山西省临汾市的王显贵,再到天津市宝坻县的郝建华,在20世纪的中国农村,挺身而起了一个又一个手捧《消法》、敢为自身或是他人的利益维权的 留在上世纪的遗憾 提起9亿人的农村消费大市场,人们会很自然地想:9亿农民,每人每天只花1元钱,就是9亿元,1年就是3000多亿元———多么诱人的市场啊!但是,如果你亲自到农村市场去调查一番,倾听一些农民消费者有时是含血带泪的投诉的话,你就会为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的严重侵害而痛心疾首。 1997年10月,福建省古田县鹤塘镇大批菇农因种植劣质香菇菌种导致香菇大面积受损,病害菇菌400多万筒,殃及16个行政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左右,间接损失700多万元。其中,受害最为严重的鹤塘镇青竹山自然村27人家中,有21户菇农所种植的23万筒香菇全部发病。由于不少菇农是靠贷款或借高利贷购买菌种和原材料,所造成的损失使许多菇农失去了生产自救能力。 1998年,江西省晋安县农业局下属的瘦肉型种猪场,供给北峰区各乡镇的农民饲养户后备母猪1052头,每头售价为1300元~1800元(40公斤~40公斤以上)。但是由于该瘦肉型种猪在配种上改变了公猪配种,造成近亲繁殖,引发了后备母猪1052头出现质量问题成为非瘦肉型母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0余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霞浦县州阳乡青福村43户农民,于去年3月初到县城亚兴种子店购买金辉牌甜瓜种子30多包,种植23亩多。到5月中旬甜瓜开始结果时,发现该甜瓜与往年种植的不一样。往年的颜色金黄,果实大又圆,而且味道甘甜;而今年的则是颜色青绿,大小参差不齐,味道十分苦涩,43户农民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0多万元。 此外,更有那些被假冒伪劣商品侵吞的众多生命:安徽宿迁劣质柴油爆炸案农民死亡5人、重伤3人;山西朔州假酒案夺走了27位农民兄弟的生命。众多冤去的生命在呼唤:还我纯净市场、赶走伪劣商品! 但是,这些声音在上个世纪显得是那么的渺茫、那么的飘忽不定———“和为贵”、“忍为上”,从来不与人过多较真的中国农民,面对自身权益被侵害,甚至惨遭痛失亲人之苦的时候,绝大多数的农民消费者多是“自认倒霉、忍气吞声”。 有一份统计资料表明:我国的农村消费者虽有9亿之多,而每年涉及农村消费者的投诉或诉讼竟不足5万件。 为什么面对侵权行为,更多的农村家庭或是农村消费者只是一味地退缩、避让呢?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谢勇说:这与他们长期从事体力劳动有关;但更与他们长期生活在一种相对封闭、文化相对落后的生活环境中有关。要想打破这种状况,首先应从意识形态领域入手,以文化、科技为先导,打破旧的生活方式以及陈规陋习,建立起新的、科学的生活方式;还要积极地在农民消费者当中开展以《消法》为中心的普法活动,但这需要有一个漫长的过程。 农民的呼唤 说起一个世纪以来中国农民在消费中的痛苦遭遇,苦得能让你落泪;因为,在9亿人口的农村大市场里,有被工业色素浸泡过的膨化食品、有用工业酒精勾兑而成的各种“名酒”、有油气混杂的劣质柴油、有让土地颗粒无收的假种子、假化肥———此外,更有那一桩桩因假货而起的血案,如云南会泽假酒案、山西朔州假酒案、安徽宿迁劣质柴油爆炸案…… 说起中国农民的“愚”,竟也能“愚”得让你无奈。1987年6月,福建南平市19岁的农民林义和被刚买的劣质鼓风机漏电电死,有人建议他无限悲怆的父亲投诉,老人竟摇头摆手地说:“好人不打官司噢,这种事谁会管呢?”而类似持这种消极态度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 但是,要说起他们的坚韧与执著,也让人叹为观止。1997年3·15晚会报道了河南农民假果树受害案,让人震惊。河南济源县某乡麻阮村地处大山深处,为了改变贫困面貌,在县有关领导的支持下,农民决定种植果树,翻身致富。他们从河南省农村科技培训办公室买回11000多株短枝红富士果树苗,种植在全村最好的100亩地里。 61岁的农妇左小爱,为了能住上新房,向人借款承包了一亩半果园。种苹果那年,她一冬没穿过棉衣。为了不让幼小的树苗冻坏,她用自己的衣服把树苗包裹好。麻阮村缺水,农民们破天荒修了机井。为了保护这100亩果树,乡亲们不计任何代价,辛勤劳动着,整个村庄也沉浸在对未来丰收的憧憬之中,大家仿佛看到了就要搬进的新房和现代化学校。 1995年,果树到了结果的时候,乡亲们早早编好了一人多高的大筐准备收苹果。然而,村民们的心头被泼上了一瓢冷水,果树上根本就见不着丰收的“果实”,只零星挂着鸡蛋大小的青果。经鉴定,果园里几乎没有一株“红富士”,致富成了泡影,吃饭也成了问题。 全村的人并没有忍气吞声,而是推荐了代表拿着树种带着购树合同来到省会郑州市,要找省农村科技培训办公室讨个说法,要求赔偿。因为,合同上写着,“如果不是短枝红富士,销售者要赔3年的损失。”然而,办公室早已人去楼空。主要负责人负案潜逃。麻阮村农民的致富希望破灭了…… 在那次晚会上,麻阮村受害农民的代表来到现场,宣读了一封呼吁信,“……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卖给我们农民,是对我们最沉重的打击。我们在此不仅呼吁要严惩这些违法犯罪分子,更想唤起中国所有的农民消费者挺起脊梁,勇敢地和制假、售假的不法商贩斗争。 农民当上了全国维权十佳 在农民维权的道路上,请允许记者向您讲述曾经荣获“全国十佳维权志愿者”称号的天津市武清县农民郝建华的动人事迹。 他是天津市武清县豆张庄乡高村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1995年,因为他和同村的三十几位农民购买了一批假黄瓜种子,只开花、不结果,造成当年收入锐减。其他人到村种子站争执一阵儿,见没什么结果,便都自认倒霉,不做声了。但郝建华却是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由上门讲理到去法院申诉,最后一纸诉状将村种子站告上了法庭。 同村的人都劝他:算了吧,别再告了,咱农民什么时候都是“打掉门牙往肚子里咽”。但郝建华就是别着一股劲,非要为自己讨得一个说法。他考虑到,如果只是找上门去跟他们讲理是不够的,如果我手里拿到了有关的法律依据,就不怕他们不服法。郝建华打听到邻村一户人家的孩子在北京上大学,而且学的正是法律专业。他马上骑着自行车,带着相关的材料登门请教。郝建华不但通过那位学生掌握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而且还借回了不少与之相关的法律书籍。从此,他每天只要一有空,就一定拿出这些书籍来仔细翻看。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两个月的时间里,郝建华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种子管理条例》中整理了近2万字的资料,并认真修改了向法院呈交的《申诉书》。在武清县消费者协会的大力支持下,郝建华重新站到了法院的原告席上,他 《申诉书》中的每一句话,都如同一颗颗炮弹,准确有力地轰在售假者头上———这回,他胜诉了。 后来,郝建华成了村里和乡里的义务普法宣传员,之后又被大伙推举为当地的法律顾问,1998年,郝建华荣获“全国十佳维权志愿者”的光荣称号。而像郝建华这样的敢为维护自身权益的农村消费者近年来越来越多地涌现出来。 农民维权路在脚下 1983年5月,中国消费者组织的第一朵小花———新乐县消费者协会在距河北省会石家庄市不远的新乐县悄然绽开。从此以后,中国12亿消费者有了自己的家。但在最初的维权阶段中,他们面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事件,间或有奋起维权者,可他们维权的行为首先是得不到家人或乡邻的理解与支持,常常是发生在一村或一地的侵权事件,却只是一个人前去投诉,很难形成集体投诉。其二,维权之路更加严峻地考验着每一位敢于维权的农村消费者,与身处城市的消费者相比,他们为了弄清一个事实、为了争得一点权利,都要比城市里的消费者跑更多的路、说更多的话———他们更需要自身的坚强和社会的保护。 国家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司司长母建华告诉记者,地方政府也要切实做好对农民消费者的扶持和保护工作,在维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应当善于抓住农民消费者勇于投诉和维权的典型事例,大力宣传及鼓动,以坚定他们自我维权的信心。 对于21世纪,人们的心中充满了希望:在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的大力关怀与保护下,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全社会的共同支持下,在全中国农民消费者的共同奋斗下,我国必将呈现出一个纯净灿烂的农村大市场,中国的亿万农村消费者将以更加豪迈的身姿,走上愈加宽广的维权之路———他们的脊梁会愈加的挺直与坚强。 这也正如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曹天玷所说的:敢问维权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新浪编者注:本次征文来稿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 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 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62630930 转5231 5173联系。本文系“3.15”征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未经核实,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本次征文优胜者将获得价值不等的奖品,其它稿件不再支付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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