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地”退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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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1日 18:02 中国经济快讯周刊 | ||
2月18日,国家国土资源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发出《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清理各类园区用地,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严格控制各类园区的商品房开发;严禁以科技、教育等产业优惠政策名义取得土地后用于商品房开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与农村签定协议圈占土地,或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商品房开发;防止少数开发商占有大量土地,等等。 近两年来,我国各地出现了一股声势浩大的“圈地潮”,占地从几千亩到上万亩,投资动辄几亿甚至数十亿元,设计规模都是连片开发,造成了一些恶果。比如房价居高不下,房市“高烧”不退,开始“冒泡”,老百姓望房兴叹;农村可耕地锐减,影响我国未来的粮食安全;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利用审批权中饱私囊,或急功近利,大搞“政绩房产”、“政绩工程”,乱建开发区;大量资金进入非生产性领域,导致银行信贷风险加大,金融面临危机,等等。现在,国家终于出面对盲目“圈地”喊停了,我认为时机选得很对。但是,笔者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得正本清源,解决以下观念上的问题: 首先,必须认识到,尽管我国幅员辽阔,但可利用的土地在我国是一种绝对稀缺的资源,还担负着“养民”的重大使命,不可以脱离国情和发展阶段,搞高度的土地集中和私有化。16—18世纪英国新兴的资本家发动过血腥的“羊吃人”的圈地运动,现在国内有的经济学家认为,没有圈地运动,就不会将农民从土地上彻底解放出来,也不会有后来的工业革命和“日不落帝国”,并想当然地认为中国也应该来一场圈地运动式的“土地革命”。其实,这是脱离历史条件的一厢情愿,目前中国经济和社会根本承受不了那样可怕而剧烈的震荡。由于土地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世界各国一般都对土地市场进行管理和监控,我国更不能例外。 其次,不应该将“圈地”投资商及其商业行为妖魔化,一说到“圈地”,就想到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一说到“投资”,就理解为“投机”。这是一种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老眼光。实际上,投机的所带来的高额利润是与高风险与生俱来的,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所说,一个市场投机活动越活跃,市场就越稳定,投机是市场本身自发形成的一种稳定机制。同时,产权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制度基础,完备的产权包括使用权、决策权、收益权和让度权。土地从全民公有转为私人拥有使用权,是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惊险的一跃”。当然,必须规范投资商的市场行为,不允许出现盲目炒作、非法圈地等行为。 其三,必须认识到,不规范政府行为,就不可能保证土地市场的健康发育。国土资源部的紧急通知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在这方面出台了不少新政策。因为目前我国的土地市场还是一个政府主导的市场,在交易中政府往往是获利最大的一方。据统计,2002年上半年全国累计收取土地出让金6000亿元。一些市、县、区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到财政收入的35%左右,有的甚至高达60%;而广州2001年1300多家房地产公司中只有100多家盈利,投资回报率仅2.3%。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以地生财”,是一种无视国家利益的短期行为。可见,国土资源部的“板子”没有打错屁股。 最后,必须追究政府在出让土地获得大量资金之后,将钱花在哪儿了。笔者认为,对于土地出让金,应该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建立专项基金或专门账户,保证用于基础建设、国民教育、科研、扶贫开发、环保等关系国家长远战略性和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反之,如果被特殊利益集团侵占瓜分了,就会加剧整个社会的分配不公平和贫富对立,造成社会矛盾激化,房地产市场也会因为消费者的购买力不足而无以为续。总之,一句话,对于土地这种特殊的商品,应该注意保持国家、企业和消费者个人三者利益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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