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瑞璋低调谈上市 当务之急制衡三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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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09日 12:41 《财经时报》 | ||
呼吁成立国有金融资产专门管理机构;这个机构一定要与管理产业资本的国资委分开,与银行监管部门分开,以保证金融资产所有权、监督权、经营权相互制衡 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田瑞璋,“两会”期间就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问题接受了《财经时报》专访。他指出:“上市路径的确能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但上市不是终极目的——不能用上市替代改革。” 核心症结 《财经时报》:社会呼吁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已经很久了。作为国有商银的高层领导,您认为银行的症结究竟在哪里? 田瑞璋:相对于整个改革而言,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滞后。第一,没有建立公司化的法人治理结构;第二,所有者缺位;第三,经营目标多元化——这其实也是落后的管理制度和所有者缺位造成的。作为一家商业化的经营主体,国有商业银行的决策、运营、监督三者应该是分开的,互相制衡。现在国有金融资本的所有者是国家、政府,而政府又担负着公共职能,这样,保值增值的职能和政府公共职能很难统一。 《财经时报》:人们通常认为,巨额不良资产和资本金不足,是妨碍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最主要的问题,不是吗? 田瑞璋:我认为与上述问题相比,那些都是较低层面的问题。解决了前面的问题,这些具体问题解决才有前提。 三权制约 《财经时报》:您认为应该从哪里入手? 田瑞璋:首先应该成立专门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机构”——这次政协会议我有一个提案——成立了这样的机构,明确了国有金融资产的所有者代表,国有商业银行就有了具体化的“老板”。 这个管理机构一定要和管理产业资本的国资委分开。因为国资委管理的是国有产业资本,国有商业银行是金融资本,二者之间必须有“防火墙”。 现在国有银行的债务人很大一部分是国有企业,假如把这两块放在一起,债权人同时也是债务人,就会产生一系列问题,比如内部人控制等。这在国际上是普遍认为应该避免的。 《财经时报》:那么与银行监管部门的关系呢? 田瑞璋:当然要和银行监管部门分开,这样才能保证国有金融资产的三权(所有权、监督权和经营权)相互制衡,才能保证银行监管部门的公正性。 这个机构成立后,它所充当的资产所有者代言人的角色,必然要求其所管理的国有金融资产能够保值增值,必然要求这一机构对所管理的企业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委员会就会向国有商业银行委派董事会,现有的监事会也会被纳入国有商业银行内部。董事会根据需要,聘用以行长为代表的经营管理人员。 终极目的 《财经时报》:事实上,近年来谈到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人们往往把希望寄托于上市。这个想法成立吗? 田瑞璋:上市的确能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但不能替代改革。毫无疑问,上市能加快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但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条件。比如要解决不良资产问题、资本充足率问题,银行经营效益要达到一定标准。 到海外上市,会计制度要和国际接轨,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同样,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就能促进银行经营指标好转,再加上政策支持,在适当的时候上市,就能够解决问题。 《财经时报》:人们谈国有商业银行上市,更多的是希望能给银行带来外部压力,使他们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彻底改革的动力。但从经验看,国有商业银行行长会不会怕削弱自己的控制力,不愿意“三权分离”? 田瑞璋:实际上,行长并不像外界想象的那样希望维护自己的“既得权力”,他们的所得并不能弥补他们的付出。只要不是想通过独揽大权谋私,他们都不希望一人承担所有的责任。 事实上,近年来不少国有商业银行都开始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制度。为了防范风险,提高效益,行长自觉地限制了许多已有的权力。 比如,工商银行的大额贷款首先要经过评估部门;评估部门通过后再经过审贷委员会;审贷委员会通过后才到行长那里;行长可以对审贷委员会通过的贷款说“NO”,但无权对已经否决的贷款说“yes”。下一步,我们还准备在内部采取贷款12级分类制度,掌握每一笔贷款的详细状态。 通过多种改革措施,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工行近三年来新增贷款的不良率只有0.67%。分行或某个贷款品种一超过这个指标,马上就会被总行警告停牌。 独资无碍 《财经时报》:您的意思是说,国有商业银行可以不通过上市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田瑞璋:我认为是这样。在这方面有不同意见的争论,但我认为,国有独资并不是妨碍国有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充要因素。既然承认国有商业银行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就应该有公司治理结构。 反过来,上市和非国有独资银行也不意味着它们已经有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说,如果完成了股份制改造,一个老板变成了多个股东,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会更加顺利。但是,如果短期内无法上市,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就该停下来等待吗?我看不行。 《财经时报》:您认为短期内能不能实现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呢? 田瑞璋:上市受很多因素影响,既有外部的又有银行自身的。比如,我们的证券市场有没有那么大的承受能力?银行是否达到了上市的标准?如果是海外上市,你的会计制度是否与国际接轨?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完善?这些都是必须要考察的内容。 如果靠财政解决,国家已经注资2700亿元,又剥离了1.4万亿元的不良资产。如果今后都靠国家财政解决,财政在短期内是否有这样的承受能力?如果问题这么简单,日本政府对他们银行的坏账就用不着拖到现在也无法解决了。 多个肩膀 《财经时报》:那您认为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就可以解决坏账和资本金不足问题吗? 田瑞璋:当然不是。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对解决这些问题有帮助。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摸清家底;第二步就要控制新增资产的质量,并化解存量的资产风险。 这就说,银行首先要自己强身健体。与此同时其他手段也参与进来,例如财政支持、政策扶持、银行自己的利润核销等,合适的时候再上市,多种力量共同作用,才能比较快地解决这些问题。 资本金补充也是如此,不外四种方式:股东增资、银行发次级债、上市、银行利润积累。前提都是要银行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比较好的效益。 最大矛盾 《财经时报》:除了公司治理结构,您认为和外资银行相比,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上有什么差距? 田瑞璋:我们面临大的结构调整问题。花旗银行、汇丰银行收益的60%-80%来自中间业务,我们还不到30%。不同的收益结构造成不同的风险应对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我认为,影响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最大风险是不良资产,但最大的矛盾是结构性矛盾。历史上的不良资产和结构性问题都是管理粗放落后造成的。解决管理落后的问题,要从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入手;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又须首先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这是环环相扣的,根子是所有者缺位。(张小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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