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万亿国资虚实之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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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09日 12:37 《财经时报》 | ||
国有资产一方面在减少,另一方面也在增加,只不过未来公共性的国有资产比例将大幅增加;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存在的风险,在于如果出资人机构的权利掌握不当或者缺乏监督 根据国务院本周四(3月6日)向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请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经贸委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职能、中央企业工委的职能以及财政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职能将整合起来,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代表国家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张卓元向记者透露,目前,《国有资产管理法》已经开始起草;在法律颁布之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制订《国有资产暂行条例》,并将尽快出台。在法规出台之前,各地方都将不允许擅自成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某种意义上,正式运行后的国资委将是各地建立同类机构的样板。 据悉,中央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将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在人事管理方面,张卓元透露,中组部正就党组织在未来国资委中的作用问题起草一份方案。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01年底,中国国有资产总量(净值)为109316.4亿元,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约为73149.3亿元,占66.9%,非经营性国有资产36167.1亿元,占33.1%。但是,这里面没有包括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无形资产。 国资到底几何? 张卓元认为,上述数字大体准确,但肯定有误差。比如,海南一栋早些年投资3000万元的“烂尾楼”,目前可能只值几百万元,但是,统计的时候还是按照3000万元计。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厅长符太增做了这样的比喻:一家国有企业,也许它的资产价值可能是100亿元,但是欠债超过200亿元,资产价值根本就是负数。 中国的官方评估通常用“净资产”来衡定国有资产的价值,比如一把椅子,5年前花50元买的,经过折旧,评估部门认定现在还剩20元净资产,但是在市场上可能只值几元钱。所以,现在各地报的净资产只是一个人为估算的账面价值,而不是真实价值。因此,这11万亿元的国资也要打一定折扣的。 中国国有部门职工社会保障长期以来存在“欠账”问题。据一些半官方机构的估算,这个数字至少在3万亿元,一些国际机构估算甚至达到8万亿元。如此缺口,各级政府都不可能通过一般财政预算来解决,惟一可行的办法是设计方案出售国有股——用国有资产来弥补社保资金不足。 截至目前,官方公布的银行不良资产为2.4万亿元,有学者则提出高出两倍的数字。“坏账还是可以收回一部分的,不是等于零”。如果按照3万亿元、收回30%计算,还有2万多亿元的漏洞。这些也需要填补,不可能全部在财政中支出。张卓元说,国有资产一方面在减少,另一方面也在增加,国家每年投资的项目都是国有资产,只不过未来公共性的国有资产比例将大幅增加。 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截至2001年,中国国债规模达到4604亿元,外债1162.75亿美元;2002年又发行1500亿国债;在“逐步淡出”的政策前提下,2003年计划发行1400亿元。 如此,中国的国有资产(不包括自然资源和无形资产)经过建国54年的积累并没有多少,分到每个人头上更是少之又少。但张卓元认为,并没有包括在内的城市土地使用价值有人估算最少为50万亿元。 仍在流失 “两会”开幕后,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在温家宝副总理参加的政协经济组讨论会上指出,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存在的风险,在于如果出资人机构的权利掌握不当或者缺乏监督,比如出现“一卖了之”的热潮,或者对经营者“半送半卖”,就可能把用于解决或者部分解决职工社保历史欠账和银行不良债务的资源耗尽,就会走上改革的反面,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目前,在经济学界流传的一个比较认可的数字,就是国有资产平均每天流失1亿元。惟一可以查到的数据显示,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1996年底,国有资产流失已达6000多亿元。据1996年5月8日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会议公布的数字,国家资产总额72873亿元,负债总额51762亿元,负债率平均为71%,这是经营性资产。债是欠国家,也就是欠全民的。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厅长符太增此次向人大呼吁尽快制订《国有资产管理法》。“现在最需要的不是机构,而是法”。 符太增表示,目前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他告诉记者,资产不流动就无法增值。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因为缺乏法律和规范,造成一部分国有资产流失到个人手中。而不流动的那部分国有资产的损耗可能更严重,而且这一部分没有办法统计。 国有资产“一潭死水”而不流动,这曾被业界比作“冰棍现象”——放在那儿慢慢化掉而无人过问。这种悄悄发生的资产流失越来越严重。 最近官方公开的调查数据显示,从账面看,辽吉黑三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平均负债率超过了50%,相当一部分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了100%;而且近几年统计,负债额在逐年增加,负债率有的年份还在继续增高。 符太增向记者表示,国有经济占经济70%多的内蒙古目前国有经营性资产800多亿元。与此同时,国有资产流动不活跃,因为历史上造成的内蒙古国有大企业多,民营资本很难有实力并购,而外资只想控股。所以改制比较困难。 如何监管 由于国资委的具体框架目前尚不清晰,如何实施监管职能还不明朗。张卓元认为,关键还是要按法律办事,出售国有资产不能暗箱操作。最近安徽有一家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把企业卖掉而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出现冲突。而落实全民监管的途径,只有加强公共舆论监督。 陈清泰委员表示,在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过程中存在很多需要警惕的问题。首先,面对如此大规模的国有企业群,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与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十分重要,但这需要一个过程。一些国有企业内部存在一股人为扭曲公司治理结构的力量,很难消除。新设立的出资人机构如何正确行使所有权,做到“到位而不越位”较难掌握。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由于失职渎职造成企业损失(如被诈骗)30万元以上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事实上,中央企业工委成立以来,因国企资产流失,有关领导人员以失职、渎职罪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起也没有公开宣布。一位纪检干部说,如果真的依法执行,那将有太多的经营管理者受到刑事处罚。 出现这种情况有诸多客观因素,如国务院颁布的《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国有资产管理条规在法纪责任追究方面尚不完备;1997年3月修订的《刑法》对国有资产流失罪作了规定,但随着时间推移,有关条文已明显不适应现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失职的规定有需要完善之处;人大代表呼吁已久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尚未出台,等等。(张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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