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职业化是基于宪政运作当中的基本矛盾:宪政要求公民有参与权,但实际上所有人的参政能力是不相等的。要想解决这一矛盾,就要允许人们自由地选择自己的代表,于是逐渐产生了一些职业代议人。
人大代表职业化是在大的宪政框架下一个自然而然要解决的问题。人大代表职业化就是基于宪政运作当中的基本矛盾:宪政要求公民有参与权,但实际上所有人的参政能力是
不相等的。有些人有议政的能力,有些人则没有。要想解决这一矛盾,就要允许人们自由地选择自己的代表。于是逐渐产生了一些职业代议人。美国的很多律师之所以成为议员,并不是美国有制度规定律师有当议员的特权,而是因为律师就是职业代理人,因而代表别人说话的能力特别强。
人大代表职业化,直接的意思就是说人大代表有自己的一份薪俸。关于代表制的理论当中,历来就有一种说法:各行业要自己产生自己的代表,同行代表同行。如果这样的话,当然是和人大代表职业化有冲突的:按照同行代表同行的理论,那就是劳动模范代表工人,优秀演员代表演艺界,这在现在政治中也是有过很多实践的。但我们知道同行不能代表同行是一个常见的现象,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同行是冤家。在现实的政治体制改革当中,已经有人提出了这种质疑:是不是工人农民的代表选得多了,工人农民的利益就可以得到最充分的反映?实际上经常是相反的。
这实际上涉及代议政治——公民平等享有自由选择代议人的制度。这个自由选择的范围必须是跨行业的。这样的体制自然产生的结果,就是它选出的一些人,可能就是最有参政能力的一些职业政治家,这并不是因为这些职业政治家构成了一个身份,构成了一种独特的可以垄断被选举权的这样一种身份,而是宪政机制本身自然形成的一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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