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词语中变革——行政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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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02日 18:26 经济观察报 | ||
史彦/文 随着政府的职能日渐增强,机构不断膨胀,地位日趋显赫,一个不能掩盖的事实是,政府干预的积极性同日益突出的社会各阶层的个性化要求产生的矛盾变得越来越尖锐。 各级行政机关对于设置行政审批曾有强烈的热衷,除了政府加强管制、维护公共秩序 所以当《行政许可法》浮出水面,得到的是超乎寻常的支持。 应当承认,外力作用在这场转变中起着催化作用。“按照世贸组织协定和我国对外承诺,行政许可应当以透明规范的方式实施,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对贸易的限制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杨景宇这样向立法人员解释立法的直接动因,“世贸规则不关心交易方式怎样,它关心的是政府怎样管理交易。WTO的整套规则不是交易规则,而是讲一个成员方政府怎样管理贸易、怎样管理市场。因此WTO规则的义务承担者是政府而不是企业。”毫无疑问,减少行政审批是政府迎接入世、转变职能的首要工作。入世让政府改革的列车驶上了高速路,并且不可逆转。而其强调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是“减少贸易壁垒,消除贸易歧视”。由于大量与世贸规则不一致的作法和规章广泛分布于各级政府之中,转变职能的任务越发显得紧迫。 新法被行政法学家马怀德教授认为是“为今后的政府发展指明了方向,即从全能政府走向有限政府”。按照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和决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这使得先前创造了全部行政许可项目80%以上的国务院各部门,市、县级政府以及职能部门都失去了这项权力。它所强调的基本原则则蕴涵了更多的变化。“凡是通过市场机制可以解决的问题,应当由市场机制来解决;通过规范公正的中介组织和行业自律组织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由中介组织和行业自律组织来解决,即使是上述两种手段都解决不了,而又需要政府解决的问题,也要首先考虑通过事后监督来解决。”这些原则实际上决定了政府今后会从社会生产生活的众多领域退出,官员不能随便插手社会生活,这就意味着个人将拥有更多自主的空间,民众的创造力将会得到充分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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