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3月1日起实施(特别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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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26日 13:21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后的细则将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细则》特别将涉外证券投资和涉外期货、期权等交易的申报问题分具体情况予以明确,即通过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进行涉外证券交易的,由境内证券登记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申报;在中国境内不通过境内证券交易所进行涉外证券交易的,由境内证券交易商或投资者 通过中国境内期货、期权等交易所进行的涉外期货、期权等交易,由境内期货、期权等交易所申报;在中国境内不通过境内交易所进行涉外期货、期权等交易的,由境内交易商或境内投资者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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