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民事索赔立案 首例共同诉讼证券民事赔偿终立案大庆联谊案索赔逾千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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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12日 07:36 中华工商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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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1211:05:50【记者王志新11日北京报道】
记者近日获悉,最高人民法院1月9日公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
定》(下简称《1·9规定》)以来,第一起以人民法院作出的认定有罪的生效刑事判决为前置条件起诉的案件———投资者
诉“ST东方”案2月8日已为青岛中院受理。据投资者曹小妹等人的代理律师、上海市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介绍,
第一
批曹小妹等7位投资者均来自上海,年龄最大的75岁,涉案股数29600股,涉案标的371608.54元。烟台
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000682,简称:“东方电子”,
后被特别处理,改称:“ST东方”。2001年7月,中国证监会对东方电子展开调查。9月7日,东方电子披露正在接受
证监会调查。9月14日,《证券日报》发表《东方电子:财务数据真实吗?》一文,最早揭露东方电子的虚假陈述行为。2
002年4月18日,东方电子发布因重大会计差错可能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预警公告》。2002年11月11日,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以烟检刑诉(2002)134号《起诉书》,指控隋元柏、高峰、方跃犯有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而提起公
诉,2003年1月17日,烟台中级人民法院以(2002)烟刑二初字第67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隋元柏、高峰、
方跃作出认定其有罪的一审刑事判决,认定三人犯有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分别对隋元柏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
万元、对高峰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对方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在
法定的十天上诉期限内,三人均未上诉,故该刑事判决于2003年1月28日起生效。经烟台中院审理查明,隋元柏于19
94年初在东方电子定向募集期间,与当时负责股票发行的高峰密谋,指使财务处负责人注册成立一空壳公司“烟台振东高新
技术发展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累计购买本公司内部职工股1044万股。后盗用他人名义,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设44
个个人股票账户,全部股票交由东方电子证券办掌管。自1997年1月东方电子股票上市到2001年6月间,隋元柏等人
相继抛售1044万原始股以虚造公司业绩。此外,隋元柏还指使公司财务人员,向高峰控制的69个个人账户累计投入6.8
亿元,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炒作,将大部分股市收益用于虚增主营业务收入,并四次实行送配股方案,使东方电子从1997
年起成为绩优股。为了应付审计,隋元柏安排公司工作人员,采用私刻客户印章、粘贴复印等方式伪造销售合同1242份,
虚开销售发票2079张,金额17.0823亿元。为了掩盖资金的真实来源,隋元柏、方跃等通过在银行设立的东方电子
户头、账户,中转、拆分由证券公司所得的收入,并根据伪造的客户合同、发票,伪造1507份银行进账单以及相应的对账
单,金额共计17.0479亿元,并将其中的15.9534亿元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据了解,曹小妹等人诉ST东方的证
券民事赔偿案件的因果关系确定与投资损失计算是严格按照《1·9规定》进行的。即1、先剔除不符合因果关系条件的因素
(如揭露日前已全部卖出)和符合因果关系条件但经计算不存在投资亏损的因素;2、再严格计算投资亏损额,即先分别计算
出买入价和卖出价的加权平均价,再相减后乘以股数得出投资亏损额,根据先进先出法,揭露日前有买入有卖出的,计算买入
均价时先扣除卖出股数后再从余股中计算出均价,而揭露日后基准日前有买入有卖出的,计算卖出均价时直接将顺序在前的股
数优先计算均价;3、而佣金以3‰计,印花税以3‰计,年利率以0.99%计,计算利息,若仅一次,直接计算买入日、
卖出日;若有多次,计算最后一次买入日、最后一次卖出日或基准日。在上述民事赔偿案中,将六个法人或自然人列为被告,
投资者要求其分别承担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东方电子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其对投
资者的损失赔偿承担无过错责任,隋元柏、高峰、方跃原分别为东方电子原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系发行人、上市公司中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其对投资者的损失赔偿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中国经济
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系东方电子发行上市的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其对投资者的损失赔偿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并同发行人、
上市公司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系东方电子发行上市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原名
山东烟台会计师事务所,其将就其负责部分,对投资者的损失赔偿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并同发行人、上市公司一起承担连带责
任。中经开已于2002年6月7日被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宣布撤销,其证券经纪业务为银河证券接管,该公司目前正在清算中
,并由清算组行使管理职权,清算组组长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但尚未注销工商企业登记,企业法人资格尚存。根据规定,如
果东方电子无力偿付且中经开尚未将清算财产分配结束的,或者必须由中经开单独承担的,投资者均可要求参加在中经开的清
算、清偿。【又讯】据有关媒体报道,日前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代理的大庆联谊(600065)民事索赔案,第
一批约107人以共同诉讼的方式已被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据透露,诉讼人数将追加到300多人,诉讼标的
至少有1000多万元。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1月9日颁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2月1日生效后法院受理的第一例共同诉讼案件。(12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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