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期货业绩的飞跃 评期货电子化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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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10日 11:2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闫卓勇 2002年12月30日,中国期货业协会正式颁布了《期货经纪公司电子化交易指引》,对期货经纪公司开展期货电子化交易应遵循的原则、基本业务管理规范和基本技术管理规范作了较详细的规定。它的发布将对我国的期货投资者、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业以至整个金融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我国期货电子化交易最早产生于1996年,当时的期货电子化交易仅仅应用于期货交易所,指的是交易所推出的期货异地同步交易系统。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提高和交易成本的降低,期货电子化交易开始在各期货经纪公司快速发展。 对期货经纪公司而言,期货电子化交易首先降低了公司的客户交易成本。传统的、固定的营业场地正在被灵活的、无形的网络所代替,大大节约了期货经纪公司的客户服务费用,直接降低了成本。其次,期货电子化交易使期货经纪公司开始逐步从手续费的恶性竞争中摆脱出来,进而展开以信息和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良性竞争。再有,电子化交易在很大程度上促使期货经纪公司开始注重品牌形象,并导致一些发展较快的公司开始率先向大型类期货经纪公司转变。在此基础上,电子化交易将引起期货经纪公司进一步两极分化:逐步形成以大型综合类期货经纪公司为首,中型专业类期货经纪公司为主,小型咨询类期货经纪公司为辅的中国期货经纪业新格局。 与此同时,期货电子化交易还加剧了期货经纪公司之间的竞争,引发了期货经纪公司的一系列变化,它同时也对期货交易所产生了不小的压力,促使期货交易所走上了联合的道路。作为一种虚拟化的远程交易方式,期货电子化交易超越了地域和国家之间的界限,全国性乃至全球性的期货大市场正在形成。国内三家期货交易所联网就是交易所联合迈出的第一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外国期货交易所加入国内期货交易所竞争的行列,国内交易所间整合和联合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大。 对中国期货业来讲,电子化交易不仅带来了大量的投资者,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同时电子化交易和互联网的大力发展进一步增加了信息的快速流动,有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期货市场价格,提高市场的透明度,促进中国期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技术创新是金融创新的恒久推动力。在国外,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要求得到"一站式"现汇及衍生品工具的综合服务,而电子化交易使这一要求有了实现的可能。美国的金融公司因此纷纷整合自己的业务品种,力求在一个交易平台上推出所有可交易的品种,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到最后,美国政府不得不顺应潮流,于1999年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并同时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法案》,揭开了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新篇章。和美国的情况大致相似,我国正面临从分业向混业发展的过渡时期。在我国,银行、证券已经实现了电子化交易。期货电子化交易的全面推进必将大大增强电子化交易的整体力量。近几年来,各金融公司纷纷以各种方式控股期货经纪公司和证券公司,要求整合的呼声此起彼伏。一些大型金融控股公 司要求共享其下属的所有信息和客户资源,节约成本,为客户开发囊括所有交易品种的电子化交易平台。可以预计,期货电子化交易将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中国的金融创新,促进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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