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为海归派声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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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29日 06:37 中华工商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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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97:57:17【本报北京讯】
华生观点○否认海归派就否定了中国股市的引进摸索、诞生和发展○市场化改革没有抓住股权分裂这一中
国股市的最大国情○海归股上市和上市公司国有股向外资转让应尽快停止就目前市场上针对海归派及其对证券监管政策影响的
种种议论,在日前举行的全国侨界迎春茶话会上北京市侨联副主席、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教授谈了自己的看法。海归派
不是
一无是处华生认为,对证券监管政策的议论和批评是人民参政议政和政治民主化的表现。温故而知新,总结过去是为了更好地
开拓未来。但评论不宜偏激化,不要人一走茶就凉。海归派不是一无是处,海归派不能走。华生认为,上届证监会在引进国际
惯例,加快市场化改革,股市的规范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其成效在今后还会慢慢显露出来。特别是上届证券
会强调股市行政监管职能与国家作为大股东的所有者职能分离,运动员和裁判员应充分分离,监管部门应该当好裁判员,其主
要任务是规范市场而不是调控指数等思想,这些在原则上是正确的,也应当说是难能可贵的。大量的海归人士参加证券市场工
作,引入国外管理经验,增加了人们面临入世挑战的紧迫感和全球视野,作用也是积极的。同时,海归派是中国走向国际化过
程中队伍日益扩大的一大群人,不是一个观点。海归未必忘了乡音,本土未必不知世事。是非对错不能简单贴标签。实际上,
中国股市最初的启蒙、推介和创建工作,就是一部分海归人士做起来的,他们功不可没。因此,否定海归其实也就多少否定了
中国股市在极其困难条件下的引进摸索、诞生和发展,因而显然是偏颇和不全面的。股权分裂是最大国情华生说,不可否认,
近年来股市的监管和政策也确实存在一些失误和缺陷,其中有海归的失察,也有本土的近视,需要认真总结。其中最主要的,
就是由于忽略了股权分裂这个中国股市的最大国情,因而使其推行的市场化和国际化措施,产生了很大的折扣和扭曲,一些措
施客观上放大了逆向调节的作用,加深了股市困境和政策依赖。他说,推行市场化,让市场力量发挥作用的方向是对的,但是
,中国股市是政策市,公司筹资发股,退市上市,股权流通与否,乃至股市的高点和低点,都是政策塑造的,股市的主体不流
通,没有市场价格,本质上是计划经济为主、靠政策审批的格局。市场化就是要将这个基础进行改革和规范。离开这条主线,
市场化就会畸形。如在股权分裂的基础上搞市场化发行,高价增发、配股,只能造成极少数人大把圈钱,个别幸运儿一夜的暴
富,但大部分人被关在场外,供需严重失衡,反而会加大二级市场的泡沫和风险。所谓政策市,就是由于市场的基本构造尚未
完成,市场还不能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的时候,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市场的投资或投机价值。当政策本身还在大幅摇摆
,从而股市的价值中枢还没有确立之前,发展机构投资者入市,让他们在没有价值准星的市场上做投资,不是造成机构投资者
本身的套牢和损失,就是会助长股市的整体震荡和投机性。随着股市的融资功能严重受阻,直接融资比重随着国民经济高速增
长反而下降。这样,不但不能分散和化解金融风险,而且会拖住国民经济市场化的步伐。应当指出,市场化发行、高价增发、
国有股市场减持等管理层自身已经用行动作出了很大的纠正。一个市场化的改革,由于没有抓准市场的基本特征和国情,结果
形势比人强,政策市、政策托市的痕迹反而越来越重,这确实带有一定的悲剧色彩,值得不仅是海归也包括本土的学者深刻总
结。华生说,在2001年9月国务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持召开的关于国有股减持讨论会上,他曾当场询问证监会的一位领
导,说我们理解国有股市价减持政策不是证监会一家能决定的,但是按照机关工作程序的惯例,这个决定没有证监会的同意和
签字是不可能出台的。为什么作为证券监管部门,当时没有旗帜鲜明地表示反对。这位领导同志回答说,一是当时没有把问题
估计得那么严重,二是上头和大家决定的事,你一家不同意,随便让你挪个位子,别人来了一样同意签字。由此可见,监管部
门缺乏必要的独立性,以及受囿于位子最终还是被挪了位子,恐怕更值得总结深思。海归股上市应叫停关于人们争论较多的国
际化问题,华生指出,与国际市场接轨是大势所趋,潮流所向,不可避免。海归人士在这方面有很大的推动和贡献。不过,强
调认识中国国情与国际化其实并不矛盾,相反是顺利推进国际化的前提。国内外的经验都说明,成功的国际化正好不能脱离而
必须紧扣国情。境外人士简单从开放度来判断改革进程虽然片面,但尚可理解,我们自己也简单这样干就会出大问题。近年来
有许多好的国际化,但也有脱离国情的国际化,如海归股无政策障碍回国上市,上市公司国有股股权向外资转让,就是对境内
流通股股东权益的明显侵害。外资购买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是请了国际一流的律师行包括我们海归的律师和投资银行家们做了
深入调研的,他们的同股同权的权益受到中国法律和国际法的保障,他们没有任何义务对同一公司的流通股股东作任何形式的
让步。把目前事实上同股同权的商品,高价卖给或增发给广大流通股股东,以几分之一的低价转让给外资或内资法人,这种对
流通股股东的身份歧视和价格歧视是完全错误的。这种情况不改变,流通A股不可能真正具有投资价值。因此,海归股上市、
上市公司国有股向外资转让等一系列规定应当尽快停止,纠正得越晚损失越大。同时华生说,完全同意复旦大学谢百三教授关
于外企国内上市应当缓行的呼吁。他认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就是要在坚持市场化和国际化方向不变的前提下,对确已
明显失误的具体措施和制度安排进行清理和纠正。如在对股市的长期政策作出充分和明晰的信息披露之前,暂停股权分裂的新
股发行,停止增发和停止大股东本身不认购的配股,停止国有股的低价场外协议转让,以避免国家和投资大众利益的进一步损
失和改革发展的更大被动。因此,不纠偏就不能与时俱进,就会危害股市的发展和规范,就会积重难返,不利于稳定和拖累国
民经济的大局。当然如果把纠偏误认为是改变方向,以为可以闭关锁国,守着所谓的中国特色长期不变,甚至把自己的缺陷当
成国粹,拒绝市场化、国际化的潮流,那就要犯更大的错误。(贾鹏云阿奇)(29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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