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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回--家中看黄碟逮走 车牌个性化疯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15日 17:03 《新世纪》杂志

  注:本文为《新世纪》2003年第1期--“2002年中国社会大盘点”专辑之一,全文共五十回。撰稿/王安

  2002年8月18日晚上11时许,陕西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万花派出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播放黄碟。接警后,派出所民警来到举报所称的播放黄碟的房屋,发现是两夫妻在观看黄碟。当民警欲扣押收缴黄碟和VCD机、电视机时,与这家男主人张双树发生冲突,张用木棍
将民警“打了一下”,当晚被派出所带走并留置到第二天。

  两个月后,10月21日,张被公安分局刑事拘留。10月28日,警方以张双树涉嫌妨碍公务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11月4日,检察机关以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决定不批准逮捕,并退回警方补充侦查。

  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大多数人通过媒体或者其他途径对警方的行为表示反对,认为“公权不应该随意干涉私权空间”,一些专家学者也纷纷发表谈话,对警方的行为进行批评。

  对“公权干涉私权空间”的批评,万花派出所所长贺宏亮大倒苦水。他说:“看黄碟的地点根本就不是家,而是一个诊所,从严格意义上讲,那是公共场所。”

  按当地人的指点,《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案发地。看黄碟的具体地点在宝塔区万花山乡毗屹堵村的一处诊所后屋。诊所由两个通透的商业门面用房构成,里面摆有5张用于输液的床铺。在诊所内,有一个没有完全隔离的小空间,里面摆放着一张床和电视机等物品,这就是看黄碟的地方。

  11月3日下午,张双树在宝塔区看守所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当天晚上,他们夫妇俩确实在诊所内看了一会黄碟。他说,自己家住在宝塔区元龙寺乡槐树屹台村,妻子娘家则在诊所后面的山上。3月份,他在所租的商业门面内开了诊所。为了方便,他和妻子常常住在诊所内,但“主要家具和生活用品放在山上租的一个窑洞内,因为上面大些。”

  公安局认为,诊所位于繁华地段,人员来往众多,不能算是家,因为夫妻两人有另外固定的住处。但诊所周围的群众则说,虽然诊所的房屋是张双树租用的商业用房,但他们夫妻俩“基本上在诊所内生活”,应该看做是他们的“家”。

  关于诊所是不是家,各方尽可以辩个天翻地覆,玩残文字游戏。但有一个基本的道理:咱小老百姓私下看黄盘到底算个啥事?

  沈默之认为:法律对夫妻看黄片不进行任何规定,这种现状我认为是最适合的,因为这既不会鼓励人们制黄贩黄,也不会鼓励别人无端干涉他人私生活。而且既然法律无明文规定,自然也就谈不上非法,只要不因此伤害到他人,警察先生是无权过问的。“无伤害”作为一个原则,事实上已经越来越被接受为一个立法和执法的基础,在近来年的执法领域中也不断得到实行。无伤害原则在不违背既存的法律和道德秩序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顾及到了公民在隐私范围内的行为自由,它的确立,实在是我们社会的一种进步。

  李凤章说得就更白:再退一步,即使他是卑贱的,卑贱也是个人的权力,人是世俗的存在,又是多样性的存在,吃着五谷杂粮,有着七情六欲,只要卑贱不在违法犯罪之列,我愿意卑贱又碍着谁了?选择卑贱的私生活方式乃是自由的当然之意,捍卫卑贱的权力就是在捍卫自由,对卑贱的干涉就是对自由的伤害。一个个人拥有卑贱权力的社会就是一个宽容的社会,一个多元化的生活方式的社会,一个从泛道德主义走向法治的社会,一个个人自由得到充分捍卫和尊重的社会。道德论者打着各种各样的道德旗号,来对别人的私生活横加指责,岂不知自由恰恰是最高的道德准则。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要说,也许我不卑贱,但请给我卑贱的权利。

  12月31日下午,西安市宝塔区公安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共计29137元人民币。

  警察有警察的权力,老百姓有老百姓的权力,但显然前者是强者,干着干着就越了权。

  兰州市公安局7月26日致函当地6家媒体,称16位记者不宜再到该局采访,记者再来该局将不予接待。事情一经披露,新闻界惊悸之余又颇感束手无策。谁有权把16名记者列入“黑名单”?

  “愚蠢”,警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级人士脱口而出道。国家法官学院张泗汉教授直言,警方此举是无效的、越权的,警方没有权力限制记者采访。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喻国明教授则把警方此举看成是对媒体采访权的侵害,实质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侵害,一个公众机构不仅无权拒绝媒体采访,甚至对记者的采访也没有选择权,因为记者采访是代表受众的职务行为,不是个人行为。

  兰州警方何以会作出这样的事决定?曾任职于最高法院的张泗汉教授认为,我国法律对新闻的权利和警方的职权界定得都不清晰。喻国明教授介绍,国外明文规定公众机构不可拒绝采访,如无特殊授权则必须回答记者提问,我国法律没有相应规定是一个缺陷。

  搜狐网站进行了题为《兰州16名记者被公安局封杀,您对此事怎么看?》的调查。调查分四个选项。其一“活该,记者不是什么好东西”选票为16161,占30.09%。其二“公安局滥用权力,欲盖弥彰”选票30472,占56.74%。其三“双方都缺少法律规范”选票为6572,占12.24%。最后“其它”选票为495,占0.92%。

  尽管中国社会议论多多,矛盾多多,但公民的权力确实在一步步归位。10月25日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上,首次提请审议的《公民身份证法(草案)》引起了广泛关注。

  与1985年颁布的现行《居民身份证条例》相比,有关身份证规定的变化将体现在如下方面:一是将“居民身份证”改称为“公民身份证”;二是扩大发证范围,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取得中国国籍的外来人口以及现役军人在内的年满16周岁中国公民,都有权并为应当申领身份证;三是严格规定了查验和扣留身份证的情形,只有对有作案嫌疑的人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现场查明身份的人,以及在其他法定情形下,警察经出示执法证件才能查验公民身份证。除人民警察对依照《刑事诉讼法》对被执行强制措施者的公民身份证予以扣留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扣留公民身份证。

  3月,外交部通告,中国将放弃使用因公护照。目前,中国护照分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因公、因私)护照和港澳特区护照。在国内,因公护照被赋予了很多与护照毫无关系的内容,甚至成为市场经济的管理手段。同时,因公护照也引起很多国家驻华使领馆和移民局的质疑。全球仍然持因公护照出国的国家只有中国、朝鲜和越南3国,其他国家一般只有3种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

  从9月1日开始,上海市绝大多数市民,凭身份证、户口簿就可以办理护照,10天内即可办妥。

  11月1日起,《吉林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正式施行。《条例》第30条第2款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生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

  “立法不是为了限制公民,而是要在不违背社会秩序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吉林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规处处长张满良说,“在这个多元化时代,有人选择终生独身,按以前的规定,他们的生育权就被剥夺了,这是不公平的。”

  该法正式出台后,人们仍然对其看法不一。东北师范大学法学教授孟繁超表示:“比如,决定生育的这个独身女性在孩子尚未长大成人时,意外死亡,孩子该由谁抚养?其生理上的父亲是否该承担一定的抚养责任?又比如,生理父亲年老体衰之际,这个孩子是否该履行赡养义务?而且,这个孩子有享受父爱、接受父亲教育的权利,他有权知道父亲是谁,这些矛盾如何解决?”

  更有人提出:一位年轻的女性,她会在比如25岁或者32岁,倾向于终生独身,于是按照规定就有了“非婚生育权”。但是在有了孩子后她又倾向于不再独身了,问题也就来了。那位女性同样还具有结婚的权利,而作为她的丈夫,同样有婚后的生育权。如果我们承认这种婚嫁权和生育权,那么非婚生育的规定事实上可能成为一种计生漏洞。如果因为已经有了非婚生育的事实,因而拒绝给予这种结婚权或生育权,那么,一种始于良好的愿望而制订的法规,实则成了并不人性的作俑者。

  个性化车牌亦闹了个尴尬。8月12日,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北京、天津、杭州、深圳四个试点城市统一进行的“2002式”新机动车牌开始抢注。由于此次个性车牌在3个英文字母和3个数字组合上没有限制,所以BTV(北京电视台台标),FBI(美国联邦调查局英文缩写),USA(美国),911,263.NET(著名网站名称),SEX(性),等等个性车牌,被抢注成功开上了这四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没几天试点就被停了。

  有人称此为“酷时代之无厘头”,戏文道:我们兴奋地上了车,脱下高跟鞋光着脚丫子开始飙车。有一辆黄色吉利更疯狂,看了它的车号911·USA,我们立刻气馁决定不再较劲。那天正巧是沸沸扬扬的个性车牌停发的第一天,我觉得英明果断正确。要是美国佬看见了会怎么想,换成他们开着CHN·918,你试试,他们不瘪车也得瘪。那天报上还登了一辆车号为SOS·168吉利被撞得不成样子的照片,稍微唯心主义一点就会觉得这车真有灵性。

  戏文接着侃:不管怎样这个性车牌停得真是时候,于公于私都是好事情。倘若有人打着BTV·001、NEC·001、TCL·003的牌号去搞诈骗活动,够让这些企业头痛吧。王保东,盼望自己发发发,他肯定会选WBD·888,或者陶敏娣期望自己儿子能发财,她应该会选TMD·128。再假设有个酷似韩国人名字的宋恩喜,偏巧他不懂英文又不肯请教别人,还渴望自己顺顺顺,于是他就会来个SEX·666。至于BMW·745这样顶级车牌正好挂在国产微型车的后屁屁上,恳请“宝马”的首代不要难过,总有一天这个车主会成为你忠实的客户。

  生活越来越丰富,个性越来越张扬,但眼下还是有许多不顺心的事。一位署名“公民”的人在《中国青年报》上讲了这么个故事——我弟弟来深圳没有几天,还没有来得及办暂住证,就在一天晚上去罗湖的时候被警察拦住查暂住证,被当作“三无”人员送上了警车——尽管他有身份证和边境证。他花10元钱用另一个被抓者的手机给我打了电话,等我赶到派出所时,弟弟已被送到了收容所。

  我惴惴不安熬到第二天早上,急忙赶到收容所。门口已是人山人海,有五六个人贩子在挨个问要不要领人,价钱是500元至1000元。起初我不敢相信他们,只想等上班后有什么合法的途径领人。虽然外面贴着8:30至11:30上班,但领导9点多才来,10点半就不见了。而从9点开始,被抓的人已开始陆续遣送,我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弟弟被押在囚车里送走了,连见面说一句话的机会都没有。

  我无可奈何地找到了人贩子,价钱谈到900元。他还说我要是早点找他,可当场就把人领出来,现在只能等去汕头领。我又熬到了晚上才接到弟弟打来的电话,说已经到了汕头,要我赶快带钱去领人。到了凌晨,人贩子告诉我已到布吉,我带了1000元钱赶到布吉,人贩子还算义气,一手收钱,一手放人,也没多要。于是我弟弟又凭着没有被检查也没有被没收的边境证合法地入了关。

  再看我弟弟,已经完全变了样子。手表没有了,皮带没有了,皮鞋变成了拖鞋,白衬衫上齐齐地两个脚印。问他话时几乎没有答话的力气,只是说头天晚上被拉到派出所后点了一下名就被送走了。刚到收容所就有人进来搜钱,他因为藏了100块钱在皮带下被搜出,所以被踹了一脚。不过还算客气,搜走300多块钱后还给他留了5元说是给他打电话。后来被踹的第二脚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蹲在水泥地上的姿势不太好看。但这也仅是推测,因为打人者从来不说原因……

  这样的故事再也不要听到了。不知道将来人们扛着《公民身份证》,是否能不再被踹?且听下回分解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新世纪》授权新浪网独家 刊登之作品。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62630930 转5231、5173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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