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回--繁峙金矿掩盖真相 官员记者一路追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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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15日 15:16 《新世纪》杂志 | ||
注:本文为《新世纪》2003年第1期--“2002年中国社会大盘点”专辑之一,全文共五十回。撰稿/王安 张顺和是把活口和死口都从山西往陕西赶。如果来不及赶,他会不会消尸灭迹呢? 6月22日,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发生爆炸,矿方以抛尸埋尸、焚尸灭迹等手段隐瞒 事故发生两小时后,繁峙县委县政府接到事故矿所在镇——砂河镇党委书记原国清的电话报告。一个小时后,繁峙县县长王彦平带领县有关部门人员赶到现场。当时矿方人员一面给在座的各位领导倒水,一面不慌不忙地介绍说这是一起普通事故,死2人、伤4人。县有关领导认为是“虚惊一场”。 此时,就在离爆炸井口不远的屋子里,堆放着8具遇难者的尸体;井下,是更多还没有来得及抬出来的尸体。但县领导只是在事故现场的上面听取汇报,没有去爆炸现场。随后,县领导的车队离开义兴塞矿区。 6月23日上午,繁峙县人民政府向忻州市政府提交了《关于“6·22”事故的情况报告》。报告说:“经初步查明,井下作业人员40人,死亡2人,伤4人,其余34人安全撤离现场。”就在这天夜里,30多具遇难者尸体被二次分散灭迹:或焚尸于田野,或抛尸废弃窑洞,或掩埋于沟壑…… 6月2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遇难者家属的举报时,局有关领导立即作出批示。同时,山西省政府领导也就此提出要求。于是一支由省经贸委一副主任带队、几个相关部门组成的队伍前往事故现场。然而带回的情况并没有更新的内容。 6月27日,国家安监局接到更为详细的遇难者家属举报,说死亡人数有30多人至40多不等,并提供了数名遇难者名单。国家安监局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山西省经贸委在27日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交的《关于义兴寨金矿“6·22”事故情况的报告》中,死亡人数依旧是死2人,伤4人。 6月28日,山西省省长刘振华在看到网上关于此次事故的有关消息后,指出“网上信息远比报告反映的问题严重的多、也具体的多,应对此高度重视……千万不能隐瞒,对隐瞒者严惩。” 6月30日,事故发生8天后,警方找到14具遇难者尸体,被隐瞒的特大矿难真相终于逐渐浮出水面,加上此前知道的两位遇难者,遇难人数已达16人。 新华社记者6月30日下午在距事故矿发生地10公里左右的繁峙县金山堡乡下浪涧村看到,6具尸体被分作两堆抛在一个废弃砖窑的窑洞里,外面用尼龙袋堵住了洞口。而在另一处同样距事故矿发生地10公里处——繁峙县柏家庄乡的路边沟里,同样埋着8具尸体。其中有的完整,有的则是焚烧过后的骨灰。 7月1日凌晨,警方又从离事故矿往南方向10公里左右处的砂河镇金山铺村北山山崖下的4处地方挖出20具被草草掩埋的遇难者尸体。当天下午,警方又在距事故矿1公里处的义兴寨村西南一废井内,找到一具遇难者尸体。至此,连同在医院的两具尸体,事故死亡人数已确认为37人。 7月2日,忻州市公安局局长苏浩说,7名运尸、焚尸犯罪嫌疑人交待的37具尸体,已全部起获。但是,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仅有这些尸体”。矿主殷山、洞主王全全、舒仕斌等10余名犯罪嫌疑人目前仍在外逃,使得事故调查陷入了僵局。 7月2日,在视察了繁峙金矿爆炸现场之后,中共山西省委书记田成平说,感谢新闻监督,如果没有新闻舆论披露出来,至今大家还会蒙在鼓里。记者都能弄清的情况,为什么有的人就弄不清,甚至视而不见?面对这么多疑点,只相信“死两人,伤4人”,是官僚主义,还是有别的问题? 田成平说,这起恶性特大事故,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义兴寨金矿社会秩序不好,矿山管理混乱。为什么要把金矿非法承包给殷山,又让殷山承包给其他人?无人管理,一片混乱,没有一个环节符合国家法规。出现这种情况已不是一天两天了,谁管了?出事了,连有多少人下矿都不知道。殷山个人承包金矿,矿上要50万,县里要60万,怎么操作的,怎么批准的? 后事且听下回分解。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新世纪》授权新浪网独家 刊登之作品。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62630930 转5231、5173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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