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58:32:36【记者苏利川北京报道】
继深圳、珠海两地宣布从今年1月1日起机动车辆进入深圳、珠海一律免办查验证后,国家公安部日前也
公布了“关于修改驾驶证管理办法和驾驶员考试办法的意见”,国家和地方今年对汽车产业的相关政策调整已从“本本”开始
。公安部公布的改革方案规定,初次申请学习驾驶的人员,不得申请学习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如
需
驾驶这四类机动车的,必须在取得小型客车或小型货车准驾资格并具备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后,才能逐级申请。根据公安部公
布的有关修改驾驶证管理办法和驾驶员考试办法的方案,在新手领驾驶证以及驾驶证在有效期内的管理中,被充分考虑到对交
通规则的熟悉以及严重违章的因素,新手只能驾驶小型车,而老司机也会由于严重违章手中的驾照被强制降级。驾驶证准驾车
型的降级制度同时也被首次确立:新方案规定,汽车驾驶员在一个违章记分周期内有两次满分记录的,将按照大型客车、牵引
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这个高低排序,取消其现有最高一个等级的准驾车型;对一个违章记分周期内有三次以
上满分记录的,一次全部取消准驾车型。另外,驾驶员在一个违章记分周期内具有一个以上满分记录,或者连续两个违章记分
周期有未接受违章处理记录的,其驾照的有效期将从4年改签为1年。在驾照准驾车型的签注方式上,将原来包容式的签注改
为罗列式签注,即签注驾驶员取得的所有准驾车型,而不准驾驶的不再注明。如原办法规定持签注有准驾车型A驾照是允许驾
驶大型货车的,而修改后的办法规定如此驾照只签注Ak而没有签注Bh,驾驶员将不得驾驶大型货车。在换证方面,驾驶证
转籍或在暂住地申请换领驾驶证,持证人不需要再到原驾驶证核发地提取档案,可以直接向转入地或暂住地提出申请;持军队
、武警驾照的在换领证时,除对重点准驾车型如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继续保留考试外,其他准驾车型一律免考;持港、澳、
台地区驾驶证以及外国驾驶证、国际驾驶证的在换领我国和我国内地驾照时,只要考试交通法规和相关知识合格后,即予以换
发,而不必进行道路驾驶考试。而根据我国交通安全的实际情况,驾驶证有效期限也将从6年改为4年。此外,公安部同时还
规定,持外地驾照超过3个月将需在暂住地换证,年满60周岁未满70周岁的公民身体条件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学习驾驶
小型客车、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据了解,近年来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出现迅猛增长,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7.3%和
12.4%。与此同时,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道路交通违章、肇事问题突出,尤其是新驾驶员交通肇事率居高不下,驾驶
员整体素质亟待提高。现行的驾驶证管理办法和驾驶员考试办法于1996年颁布。(15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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