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路收费站:收费道不畅 过路费免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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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13日 11:57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1月13日电(记者王攀)从今年3月1日起,在广东如果一个公路收费站如果因为没有开足通道而造成 其他通道平均5台以上车辆堵塞的话,该收费站就必须免费放行,同时,该收费站的负责人还会被处以罚款等处罚,这是1月 1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公路条例》中的规定。 广东省交通厅厅长张远贻代表广东省政府做了关于这部法规的说明。张远贻说,改 张远贻说,收费站问题一直是公路建设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针对一些收费站关闭一些通道只开放部分通道,或者本 身通道就不足,导致过往车辆大排长龙的情况,条例规定,“公路收费站应当加强现场管理,保障收费通道的畅通;因未开足 通道而造成其他通道平均五台以上车辆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并开足通道。过往车辆缴费后应当立即驶离,故意堵塞收费通道 的,收费站稽查人员可以强制将车辆拖离现场,拖车费用由车主负担。” 如果违反了上述规定,条例还规定了针对收费站主要负责人的处罚措施,“因未开足通道造成车辆堵塞的,由交通主 管部门对收费站主要负责人处以五千至一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另外,针对有些地方公路刚刚立项,部分群众就在尚未成型的公路旁争相建房,一是期望得到拆迁的经济补偿,二则 希望日后“靠路快富”的情况,条例规定“对已经立项即将开工或者正在建设的公路,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公告并依法实施 路政管理”,“新建、改建公路线路确定后,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知会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建筑区内不再审批建筑物、构筑物 的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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