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融资手段应创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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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09日 15:2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段时间以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的话题一直是市场各方谈论的热点。不少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纷纷呼吁 ,应通过创新的融资方式来解决券商融资渠道不畅的问题。 证券公司的资金运作状况是影响整个证券市场运行的基石和前提。有一个健康良好的证券公司融资体系就能保证证券 公司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通过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来改善证券公司的资金管理状况,有助于整个证券市场中介机构体 系的完善,也有助于证券 有关部门曾对证券公司业务融资需求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几百余亿元的证券公司自有资产,在一定程度上支撑 着每年数百家上市公司的近千亿元的证券融资需求,支撑着证券交易市场稳步发展的需求。因此,赋予证券公司合法的融资渠 道,已不仅仅是证券公司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更是保持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迫切需要。 业内人士认为,赋予证券公司合法的融资渠道并非仅仅简单地体现在给证券市场注入巨额的增量资金,更为重要的是 ,如何在依法堵住原有不规范、违规融资渠道的同时,为证券公司开辟新的、有效的融资渠道,从而使证券业与我国融资体系 之间重新构建健康通畅的联系渠道,使证券公司与金融市场之间实现良性互动。 据介绍,目前证券公司合法融资方式包括: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不超过7天的同业拆借;在银行同业市场上 进行国债回购业务;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自营证券作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另外,证券公司可以根据2001年11月23日颁布的《关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增资扩股。但由于这 样那样的原因,上述融资渠道效果不尽如人意。 业内人士称,加入WTO后,我国经济进一步融入国际经济。证券业发展的环境也必将发生剧烈的变化,国内证券公 司面临更加严峻的竞争形势,以往发展业务的许多手段都将面临新的挑战。为此,市场相关各方应审时度势,根据我国证券市 场实际情况,积极借鉴国外证券公司的融资经验,寻找融资渠道的创新模式,进一步增强券商的资本实力,实现规模化经营。 这些业内人士建议创新的融资办法包括: 一、像日本一样,商业银行可向证券公司提供"经纪人贷款",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新股认购贷款、在并购 交易中向投资银行提供过桥贷款等。 二、发行长期债券。在海外成熟资本市场,负债融资是投资银行的主要融资渠道。 三、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是指对于一些信誉优良的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发行有抵押或无抵押有担保的信用商业票据来 融通短期资金。目前,美国金融机构的商业票据已达2240亿美元。 四、组建证券金融公司。证券金融公司是亚洲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为发展证券市场普遍采用的一种为证券公司融资 服务的方法。 业内人士认为,我国证券市场和日本、韩国的早期情况有许多相似之处:分业经营、市场不发达、个人投资者占据主 导地位、投机气氛比较浓厚等。借鉴日韩的经验,我国组建证券金融公司,由证券金融公司统一向证券公司融资是必要而又可 行的;证券公司还可以通过收购兼并实现效率优化、低成本扩张,从而扩大规模、增强业务和融资能力,盘活不良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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